第二章 家务、育儿、护理、陪护——女人独自背负了一切的“超载的方舟”

照护劳动是生命的再生产劳动

“无薪劳动”的理论改变了劳动的概念。劳动的概念一改变,劳动统计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1990年以后,劳动统计中出现了“有收入劳动时间”和“无收入劳动时间”两个项目,二者合计得出总的劳动时间。

佐田雅志有一首歌,名为《男子汉宣言》(関白宣言)。歌词要求配偶“不能比我早睡,不能比我晚起”,令人听了气不打一处来。然而就算不把它唱出来,从统计结果也能看出,女性的平均睡眠时间明显比男性更短。

如果只看“有收入劳动时间”,女性的平均劳动时间比男性更短,但是再加上“无收入劳动时间”,女性的平均总劳动时间就比男性更长了。这种统计被称为社会性别统计。多亏了它,女性的实际生活状态才变得明晰起来。

家务是什么?女人在家做什么?有关这些问题的研究叫作家务劳动论。一般人都觉得女人干家务是理所当然,是个女人都能干的家务劳动,研究起来其实颇为深奥。

近年来,家务劳动论又实现了更大的进化。有人指出,买菜、做饭、扔垃圾、洗浴缸……家务并非单纯地完成这些单项任务,把它们井然有序地组合起来,这一后台的安排也是“看不见的家务”。当讨论深入这个程度,有一个问题就逐渐“可视化”了。那就是男人有多么依赖于女人的“看不见的劳动”。

被称为“家务劳动”的活动,广义上说就是孕育生命、维持生活、照顾病人和残障人士、为老人养老送终的劳动。现在我们称其为再生产劳动或照护劳动。单纯养育子女这一项,就包括了每天准时回家给孩子做饭、孩子放学回来已经有热饭热菜等在桌上、浴缸里放好了热乎乎的洗澡水……所有这一切都是生命的再生产劳动。正因为家里有人在做这些事,社会才得以维持运转。

危机源自现代家庭的出现:“超载的方舟”

总有人说家庭陷入了危机,然而家庭从现代开始的那一刻就一直叫嚣着危机。家庭危机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我负责审校了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家玛萨·A.法曼的著作《家庭:超载的方舟》(The Neutered Mother,the Sexual Family,and Other Twentieth Century Tragedies)。这位法学家曾经担任美国法学会会长,并在该书中提出了激进的主张——“废除作为法律制度的婚姻”。

若问这么做会发生什么,那就是“出轨”这一概念的消失。真不错呢。(笑)

我听过她的演讲。在问答环节,一个女学生举手问道:“请问您是自由性爱的支持者吗?”她这个质疑很有代表性,而法曼的回答也十分绝妙。

“不,我并不是。一夫一妻或自由性爱都是个人爱好问题,大可以自由选择。如果要搞一夫一妻制,请把它当成自己的爱好来搞。”

成年男女的性关系大可以还原到个人爱好的层面,无须提请法律认可。如此一来,夫妇别姓的问题就再也不存在讨论意义。我们没有必要从五花八门的性关系中单独挑出特定的性关系(异性恋单婚制)赋予其特权,将其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国家只需要不再干涉成年人的性关系就好了。与之相对,她也主张将“照护的关系”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所谓“照护的关系”,就是在拥有孩子这一依存于自己的存在时,需要维持有持续性的关系。

这一提案乍一看很偏激,其实极具现实意义。美国是个离婚率很高的国家,婚姻并非持续一生的关系。既然婚姻并非持续一生的关系,那么相对于依靠性爱维持的短暂关系,“照护与被照护”的关系反倒更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因此我们不应该把家庭的根基放在性爱关系之上,而应该放在照护关系之上,并将与之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我认为她的理论非常简洁明了,也很有说服力,她却笑着说:“遗憾的是,没有多少人支持我。所以我只是少数派。”

法曼还说:“现代家庭将依存私有化(privatization)了。”

家庭之所以与其他社会团体不一样,是因为家庭内部有着无法独自生存的依存式存在。婴儿是毫无自理能力的,只要被遗弃24个小时就会死亡。他们无法与可适用民法的成年人自主建立契约关系。

女人不会仅因为性别而成为依存式的存在。但是一旦她有了依存式的存在,自己也会随之变成依存式的存在。我们将这样的情况区分为初级依存与次级依存。正因为女人变成了“照护性别”,就不得不接受次级依存的存在。

我没有按照原书标题直译那本书的书名,而是将其命名为《家庭:超载的方舟》。

因为现代家庭一出现,存在于市场外围的照护负担就全部被塞进了家庭。这里说的“家庭”并非以前那种大家族,而是仅由夫妻和孩子组成的小家庭,里面的成年女性只有一个。一个孤立无援的女性背负了所有的照护负担,我将这种现象称为“超载的方舟”。我想表达的是——现代家庭从扬帆起航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触礁的命运。

“护理保险”是照护社会化的一种进步

2000年,日本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有人认为,护理保险是“照护社会化”的“第一步”。它并非社会化完成的标志。虽然只是社会化的“一小步”,只是局部的社会化,但它也是非常大的变化。

社会化还有另一种说法,就是去家庭化(de-familization)。所有的历史变化都有开端和结局。在社会化发生之前,也发生过“照护家庭化”。这就是法曼所说的“依存的私有化”(privatization of dependency)。

那么,在“照护家庭化”之前,是否还存在不一样的护理方式?我们都知道,曾经存在这样一个社会:育儿和护理都没有被孤立在家庭中,而是由共同体来完成的。但是我们所生存的现代社会是再生产劳动,即护理劳动私有化的社会,也就是护理劳动被封闭在私人领域、封闭在家庭中的社会。而被赋予这些劳动的人,就是女性。

有偿的生产被男性独占,孕育人类生命并为之送终的无偿劳动,即生命的再生产则被分配给了女性。女性是“关怀性”,符合这一定义的举止被定义为“女人味”。

男性是100%的生产者,女性是100%的再生产者,这一组合便是“男主外、女主内体制”。这一体制成立于“二战”日本投降之后,历史较短。落合惠美子,称之为“家庭的战后体制”(“家庭的55年体制”)。

“男主外、女主内”的工作分配也被称为性别分工,但是近年来,已婚女性外出工作已成为常态,随之出现了“男主外、女主内外”,也就是女性被赋予双重压力的“新性别分工”。可以预见,今后会出现男女共同担任生产者与再生产者的现象。

我在倡导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提出市场与家庭二元论时,曾遭到尖锐的批判。

批判者说:“上野的理论中有一个决定性的欠缺,那就是国家的存在。”

国家会做出不同于市场的举动。它拥有征税权这一强制力量,并以此为资金来源投入市场,促使家庭完成再分配(图4)。市场的外围除了家庭还有国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运作原理既不同于国家也不同于家庭的存在,为了将其与国家区分开,我且称之为“市民社会”。将国家、市场、市民社会、家庭四个领域统合起来制作的模型,就是图5。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市场与家庭同属私有领域,公共部门不会参与其中。市场与家庭内部的关系都是私人关系,在说到自助、公助、共助时,家庭之间的互助和在市场上自费购买服务都属于“自助”的范畴。

图4 “官、民、私”

图5 “官、协、私、民”出处:《照护的社会学》(2011)第221页

有趣的是,最近有学生对我说:“老师,家庭应该是共助吧?”我想,既然家庭已经个体化到了这个地步,那么“自助”被限定到个体之上,家庭则被归入“共助”倒也并不奇怪。虽然都在讲公私分离,但是请不要搞错了,市场和家庭其实都属于私有领域。只不过,市场适用于交换原则,家庭则适用于赠予原则。

国家属于公共领域。在这里发生作用的不是市场的交换原则,而是集中与再分配的原则。譬如收入高的人多缴税,这些税金则被分配到有需要的人手上,也就是税收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照护的承担者除了市场、国家和家庭,其实还有一方,那就是被称作市民社会、共同体、民间组织的东西。这里适用的原则不是交换原则,而是互酬原则。这便是后来被称为“共助”的领域。

“官、民、协、私”,福利多元社会的四个领域

我们想活得更舒心,想重视自己的“well-being”,就必须有“welfare”(福利)的帮助。

福利就是帮助那些自助能力有限的人,而“无法自助”意味着家庭和市场都起不到作用。换言之,人们一直认为福利的作用是弥补“家庭的失败”(家人无法互相扶持)和“市场的失败”(无法在市场赚钱为生)。那么,这个福利由谁来负责?

私有领域的失败(家庭的失败与市场的失败)由公共福利来弥补,而负责这一领域的,便是福利国家。

福利专家们已经不再使用“福利国家”这个词了。因为承担福利的并不只有国家。此外,国家也无法承担所有的福利,因此专家们认为福利国家的概念已经过时。取而代之的是“福利多元社会”的概念。

福利多元社会具备了四个多元领域,分别是国家、市场、市民社会、家庭。我将其简称为“官、民、协、私”。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不希望让国家来代表“公”。

国家真的会为公益而动吗?会不会只为了部门利益、官方利益或者政治家和官僚的私人利益而动?有许多事实都暗示了这个疑点。在这个模型中,我认为不能让国家独自打出“公共”的名义,所以将“公”与“共”分开,并把前者改成了更容易理解(或者说更招人痛恨)的“官”。

除了国家,还有一个承担公共利益的领域名叫市民社会。我称其为“共”,也可称为“协”。“共”是指“common”,“协”则是“协作/协助”的“协”。加上第四个领域,就形成了“官、民、协、私”的四元模型。而“照护社会学”的目的,就是思考在“官、民、协、私”相辅相成的环境中,由哪一方、如何分担再生产的成本。

1995年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后,大量“协”领域的中坚力量纷纷登场。今年正值“3·11”日本地震10周年,在1995年和2011年,我们都目睹了许多人自发地前来帮助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还有许多志愿者加入了灾后救援和重建的行列。在此之前,很多人都说志愿活动无法在日本扎根,后来见到如此多的志愿者,很多人都为之震惊。

早在以前,日本就有人呼吁出台NPO法。NPO(非营利组织,Non Profit Organization)是诞生在美国的概念。现在志愿者文化和慈善文化已经在美国扎根,让人羡慕不已。多少人都希望日本也能产生那样的文化,但不知要等多少年才能等到NPO在日本出现。而出现在大地震受灾地的志愿者给了他们莫大的鼓励。就这样,志愿者形成了一股风潮,在短短两年后的1997年,日本就成立了NPO法。为NPO法出台做出极大贡献的政治家之一,便是辻元清美。

NPO是向那些自助和公助都帮助不到的人提供市民“共助”的组织。2020年菅义伟政权组建后,我听见菅义伟前首相在国会演说中提到“自助第一”的字眼时,真的大吃一惊。他在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对已逼近自助极限的国民声称“自助第一”,这根本不是一国领导应有的发言。他这么说就像在表示:“公助”帮不了你们了,国家要放弃国民了。

有趣的是,NPO法一开始被命名为“市民活动促进法”,但是在正式成立时,却变成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特定非营利活动”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据说在法案成立的过程中,执政党的政治家们极其排斥“市民”一词。看来那帮大叔最喜欢的是“国民”“皇民”或者“臣民”呢。

1997年既是NPO法成立的年份,也是护理保险法成立的年份。护理保险法经过3年的试运行,在2000年正式实施。

NPO法与护理保险法,这两项法案如同一场春雨,促使护理体系的福利NPO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头来。我的研究对象是致力于让自己的照护劳动有偿化的女性的活动,所以在护理保险正式实施之前,我密切调查了她们所做的选择。

早在这一法案成立之前,日本各个地方就存在着出于眼前的需求而站出来的“共助”先驱。曾经是生协和地区活动主角的女性,也都在从事着有偿志愿者的互助活动。

儿媳护理老人原是家庭内的强制劳动,护理成为有偿劳动

护理保险的盖子一打开,女性创业者便纷纷登场,我称她们为社会企业家(social entrepreneur)。早在护理保险成立以前,她们就在自发互助活动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后来依托于NPO法获得了法人资格,又因护理保险法得以加入护理事业,使得经营情况变得十分稳定。

护理保险成立时,我的感想是“太好了”,女人的免费劳动成了能够让她们为生的劳动。或者说,至少成了伴随有偿支付的劳动。

女人在家里照顾自己家的老太太只是免费劳动。若去照顾隔壁家的老太太,就能拿到钱。我甚至会想:她们怎么不直接去隔壁家做事呢?

照护是可以委托给第三方的劳动,而第三方代劳必然是有偿的。这种劳动有专业性,需要资质,是应该支付正当代价的劳动。多亏了护理保险,这已经成了日本国民的常识。

在此之前,家庭内部的护理都是儿媳的工作。儿媳的护理是无偿护理、得不到认可的护理、不被感谢的护理。由于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义务,连一句“谢谢”都听不到。我父亲晚年得到长子的妻子照顾时,学会了说“谢谢”。然后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这个时代已经不得不跟儿媳说谢谢了呀。”我当时教育他:“儿媳是外人啊,外人帮你做事,说‘谢谢’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像儿媳护理老人这样,因为被视作理所当然而无法摆脱的劳动,被称作强制劳动。

“强制劳动”(forced labor)这个词是我在外语文献里看到的。那上面说,无法选择的护理就是强制劳动。由此可见,强制劳动不只存在于劳改所,还存在于家庭之中。而且行政自治体还一直给那些儿媳颁发“孝顺儿媳表彰”。对此,樋口惠子进行了一顿怒骂。所以请各位记住,护理存在着这样的负面历史。

护理保险出现后,照护的社会化总算踏出了第一步。照护若由第三方代劳即为有偿的劳动。既然如此,即使不由他人代劳,由家人自己来做,这种劳动也具有同样的价值。现在这个认知总算变成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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