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秦玦也说不清为什么, 自己心里的感觉是酸酸胀胀的。

他就像只满口獠牙的野兽,脸上长着不少厮杀留下的疤痕,原本威风凛凛、人见人惧,但有一天, 却有一只还处在天真年纪的小兔子因为不谙世事, 便误把他锋利的爪子当了窝,竟主动走过来蜷在他温软的皮毛间睡觉,还舒服得直打呼——殊不知这只爪子只要轻轻一刮,就能要了它这样一只兔子的命。

只不过当秦玦抬起爪子, 小兔子清亮无辜的眼睛却让他心中一颤, 终是摸了摸它垂下来的两片柔软大耳朵,没做什么。

……算了, 他可是冷酷强大的丛林之王,这样的小型食草动物幼崽还不够他塞牙, 杀了也有损他的威严。

所以从此, 他便允许了小兔子睡在自己皮毛上, 偶尔, 他还会拿爪子上软乎乎的肉垫小心翼翼地揉揉兔子的头。听它发出乖巧的呜咽声, 他只觉心里温暖又满足。

然而现在——居然有人闯进他的地盘, 说着它听不懂的兔子语, 似乎还想带走他的小兔子。

这种事,哪怕是为了自身威严着想, 他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他不杀兔子, 不代表兔子可以随随便便属于他人, 别说带走了,别人哪怕是想闻个味儿,都不可以。

否则……否则他以后还怎么在丛林里混?

所以停下了游戏后,秦玦就充满戒备地盯住了眼前的厉白竹,嘴里的寒暄也十分克制。但另一边的沈烨却总是一副父爱泛滥的样子,竟然主动放弃了吞云吐雾的修仙行为,破天荒地为这个“小孩儿”掐了烟,问:“小朋友,你多大了?上大学了吗?”

……妈的。于是秦玦一个没控制住,心里连沈烨的味儿也吃:前两天还跟我说什么继承人不继承人的,你现在不如干脆给他发个红包当压岁钱好了,沈叔叔。

厉白竹倒是不怕生,声音朗朗地回答沈烨:“我20了,上学比别人晚一年,没读大学,现在在做学徒,所以放假就过来找我兄弟玩了,夜神。”

说着,他还道:“有一回晚自习我跟戚霁偷看夜神你比赛,还被班主任抓到过呢,没想到戚霁现在都能跟夜神做队友了,要不夜神一会儿给我签个名,我带回去送给我同事?”

这一口,明显舔得沈烨很舒服,但崔雪致的声音却悠悠响起:“晚自习都不上的啊,是看的哪场比赛,有这么精彩?”

阳光下,秦玦恍然感觉那个厉白竹愣了半秒,但很快,对方的声音依然甚是好听:“就是当初夜神SOLO赢了大魔王Demon那场啊。”

这场“神魔大战”的确是沈烨最出名的经典胜局之一,但秦玦却皱眉:那都他妈四年前的比赛了,厉白竹和戚霁还没做同学呢,靠脑电波一起看的?

可是戚霁没拆穿就算了,哪怕聪明如崔雪致,都像没发现似的,只是点点头继续打自己的排位,任由戚霁带着厉白竹参观战队基地去了。

两人出门前,秦玦隐约又听到了那复杂难辨的南方话,所以不禁把键盘拍得更响,跳伞的位置也选在了机场,一心只想刚枪。

只不过半分钟后,沈烨的不爽倒先明显了起来:“这姓厉的小孩不太老实啊,老子价值8000一张的签名也是他能骗的?艹——”

但一句话没骂完,沈烨却被秦玦的神情吓了一跳:“……干嘛,兄弟,你怎么看起来比我还委屈?”

“啊?”秦玦一哆嗦,否认道,“没、没有,我只是觉得,他俩悄悄话说方言,你们南方人都能听懂,就欺负我……”

感觉哪里不对,秦玦赶快补充:“我是说,我这种北方猛男——”

没想到空气却静了一秒,两个老油条对视一眼,忽然都笑了:龟龟,你是对他俩的浙江方言有什么误解?我们再是南方人,也听不懂一个字啊。

“是……是这样吗?”秦玦压着键盘的手猛地蜷起,脸不觉开始红,可是沈烨的憋笑声都快炸了:“我的妈,原来言神是在吃醋?怪不得酸味这么醇正,镇江产的吧?”

秦玦做贼心虚,一局游戏下来刚进决赛圈就被人两枪带走,所以人物一倒地,他就从座位上窜起来,想跑:有点热……!我去透透气,马上回来。

两秒后,身后响起的起哄声更让他的脚步溜得更快了。

——唷,我们小戚是多能让你热?

——马上?马上是多久啊言神?是不是怀胎十月生个孩子再回来的那种马上?

***

而另一边,戚霁带着厉白竹走在IS战队宽敞的基地里,却一边听着对方艳羡的声音,一边时不时握紧兜里的手机,思绪渐渐有些模糊。

其实,两人分别的时间还不算太久,但那段戛然而止的校园时光却渐渐离已经出身社会的戚霁远去,仿佛一晃,就已经是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了。

戚霁只记得,刚升入高中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会跟从前一样,虽然我行我素,但还是会有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然后继续平淡地升学,继续成为没什么理想和目标的大学生。

即便他从小热爱游戏、从小崇拜北极星落夜大神,他也从来无法下定决心剑走偏锋,离开学校。

只是或许运气使然,或许性格原因,一切好像都在他没有察觉过来时,就彻底偏离了他原来的想象,渐渐成了另一番模样。

高中那个班级,总共只有10来个女生,所以那时男孩子们成群混在一块,自然很快就有了个中心人物——大家一起到球场占位置,一起找黑网吧打游戏,一起聚集在厕所里抽烟,带头的都是同一人。

那个人名叫贺阳。剃着平头、校服画得乱七八糟、从来不听课,就像任何学校都会存在的那种刺儿头。

——把全年级的女生都拖出来分个三六九等、带头招惹新来的实习老师、嘲笑班上最胖的女孩儿……好像除了读书,那帮人总是能找到事干。

反抗的人会被他们一致针对,反而顺从的人能获得他们的青睐,例如那个胖女孩儿,即便只因穿裙子就被那群男生不怀好意地围着哄笑,她还是能嘻嘻哈哈跟着自嘲,所以久而久之,她跟他们反倒变得关系不错的样子。

这用贺阳的话来说就是:开个玩笑而已,我们也是当你是朋友,干嘛那么小气?

于是胖女孩就这么跟他们成了“好兄弟”,只是从那以后,戚霁就再也没见过她穿裙子了。

哪怕,那其实只是校服的套装款式之一。

而那时的戚霁,则典型的有钱、颜值不错,沉迷游戏、学习全靠兴趣、一脸的中二和厌世。

所以贺阳很快就注意到他,还把他当成了同道中人般,一直想让他加入他们的小团体,哪怕只是带他们玩玩CS出去炫耀一把也行。

但戚霁却都只是垂眼看他,摇头婉拒。

本来,他的沉默寡言,和他们的不尊重人,就不是一回事。

几次三番下来,贺阳便由热情地叫他“班草班草”,变得恼羞成怒,还给他冠以“装逼”、“有钱了不起”等多个名头,单方面与他针锋相对。

而所谓的装逼,一直都是最易招致其他男生反感的词,配上一张还不错的脸,效果便更是加倍——于是仿佛一夜之间,全年级的男生都知道了他这个名号,总有人在他背后议论,却又听不清在议论什么。

也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戚霁就发现,原本跟自己来往的几个人都和他淡了许多,一切突如其来,午休时的篮球场,好像一下就只剩他一个了。

——从此男生们去球场不再带他,就算他一个人投球玩,贺阳也要带人过来占住地方自顾自地开始比赛,看他倔强地站在那里,时不时还要跟他对撞一下,就像,他只是球场上多出来的障碍物;

——从此贺阳被人举报抽烟、抄卷子、去黑网吧,都会算在他头上,每天没事就过来敲他桌子问他卖朋友算什么男人装什么装。双方爆发了一些肢体冲突,贺阳精瘦不高,根本打不过他,但语气里却总透着得意:“哟,班草,终于肯理我了?”

戚霁放开他,不屑于真正和他打起来,但两人的矛盾,却似乎因此更深了。

譬如贺阳最看不惯的,好像就是外班的女生看戚霁的眼神,但凡有任何异性和戚霁走得近了点,都会招致贺阳加倍的报复。

他最喜欢干的事,便是把戚霁的名字和班上最丑的女孩儿写在黑板上,甚至为此编了不少类似“戚霁抱着XX性冲动”的顺口溜,总以羞辱女生为乐:长得这么丑,还敢暗恋我们的戚班草,我们戚班草能看上你吗?

那无疑是贺阳那群人最擅长,也最有优越感的方式——毕竟16岁的男孩儿已经有不少人看过AV了,但16岁的女孩儿,又怎么能想象,自己纯真的心思会和那些肮脏的动词联系在一起,被人大吼大闹地说出来?

不论戚霁阻不阻止,似乎都会对那个偷偷啜泣的女孩儿形成二次伤害。

贺阳也总是得逞地对他笑:“班草,你看看,还不都是你心冷jb冷的错?”

显然,贺阳就是要孤立排挤他,挑战他的底线。

一切都像微酸的液体浸透了戚霁的胸腔,谈不上有多痛苦,却总会时不时地漫上来,让他感觉到阵阵隐秘的酸涩。

他也不知道这种酸涩,究竟是无法交到朋友的孤独,还是成长过程中必经的怀疑和迷茫。

他常常会想告诉父亲,却又总是不愿让繁忙的父亲过多分心——而且显然,这并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他希望解决的,不光是自己的问题。

所以他便找到了老师,以为学校会出面给贺阳一些警告,但不知道为什么,老师明明说着会管,却从来没有真正管过。

日子只能这么推移,哪怕不久后选科目分班,贺阳都因为他的不卑不亢,继续跟着他进了新的班级,开始故伎重演,绝不让他好过。

——也就是在新班里,厉白竹出现了。

和戚霁一样,他也是贺阳黑名单上的人,但相反的,他被排挤的原因,是穷。

全班的人都知道,厉白竹的父亲残疾,母亲在早就不景气了的什么舞龙舞狮队工作,五大三粗的样子,起早贪黑跟着一群大老爷们儿给人表演,勉强供他上个好点的高中。

这份工作在如今的时代,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于是贺阳便常常带人嘲笑他:残联给你家的钱够不够?我爸就是管扶贫工作的,要不要我给你组织一波捐款啊?

厉白竹圆滑,本可以跟当初那个胖女孩一样,和贺阳打成一片,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却选择了靠近戚霁,也完全到了贺阳的对立面上。

——那本是一次普通的英语文化节。每个班都要组织舞台剧,班主任不是英语老师,也不想限制学生们的自由,便让他们自己开班会推选角色,只是嘱咐了一句,台词最多的旁白要选个口语好的。

十几岁的学生总是对这样的活动充满热情,所以那场班会自然开得热火朝天,到选旁白的时候,更是好几个人都走上去朗读和自荐,其中,就包括自小偏科、擅长英语听说的戚霁。

他以为,有老师的那句话在,自己即便不当选,也应该获得起码能看的票数,然而最终,上台朗读的人明明都比不过他,投票结果却显示,他是最低的——而且,只有1票。

那时他跟其他自荐的人一起站在讲台旁听着唱票,原本期待的视线不得不渐渐沉下,恰好,也与坐在最后面翘着二郎腿的贺阳撞在了一起。

喧闹的教室里,对方盯着他,神情不屑地冲他笑,就好像在对他说:我他妈就看谁敢冒着被发现的风险投你。

戚霁咬紧牙关还没两秒,大家就开始祝贺那个被投上去的同学,教室里的热闹仿佛全从他的耳朵里剥离出去,跟他没有一点关系,也跟其他被贺阳看不顺眼、只能在角落里沉着脑袋做题的同学没有关系。

所以那时,戚霁仰头只看了一眼那些刺得他眼睛不适的灯管,就突然重新走上讲台,生生打断了大多数人的快乐。

空气一下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过来,却没人想到,他看了一眼偌大的教室后,问的是:为什么不选我?

距他最远的位置上,贺阳脸上原本已经胜利的表情也凝滞住,整张脸都沉了下来。

戚霁记得,当时的自己面对着贺阳那双眼睛,以及其他人理所当然的困惑神情,几乎是花光了年少的勇气。

当他还是学生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执着于同窗情谊其实是一件毫无必要又可笑的事,他只能感觉到,这一方教室就是世界的广度,所以当时,他是在和世界对抗。

不少同学都尴尬到只剩沉默,贺阳当然是第一个拍桌子的:怎么,你小时候在美国待过很牛逼吗?我们就一定得选你?

这本来就是自由推选,贺阳说得有道理极了,可是戚霁却不肯屈服地攥紧了微颤的拳头,怎么都不愿意从讲台上下来,一定要得到一个答案。

他倔强却发抖的视线和那些不断打量他的视线混合在一起,让教室的空气沉闷得像要窒息,有几个女生小声说了两句“算了算了”,但这时,却有个从来不太起眼的人站起来,突然大声地回答他:谁会老实说自己不是嫉妒就是胆小?你念得最好,我就投你,管他们干什么?

——那就是厉白竹。

仿佛到现在,戚霁都还记得那双眼睛里飞扬着的、要陪他对抗世界的自信。

发白的灯光照着他们交汇的视线,仿佛让时光都渐渐凝滞了下来。

直到厉白竹因为家里的原因无奈转学,直到戚霁重新回到独自打球、还被贺阳变本加厉嘲讽穿那么贵的鞋给谁看的日子,直到他更愿意待在家里打游戏、厌烦上学也厌烦老师,直到他在新游戏里碰到偶像“落夜”、终于选择离开学校成为职业选手——直到他一遍遍查看微信上厉白竹发来的消息,都并没有什么能影响,那次站上讲台,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英雄时刻,也是他遇到最好朋友的珍贵回忆。

所以现在,面对着这个人,他的声音也是平静的:“这次你想借多少……白竹?”

就像每一次他在微信上给对方转账一样。

“我之前说过的……有点多,80万。”对方吐出一个跟从前完全不同的巨额数字,似乎又怕他不接受,“50万30万的……也行,我就是想弄个店面自己做,赚了钱就还你。”

“……嗯。”这个数字对戚霁来说倒是一点不多,然而正当他凝视自己的银行卡APP,一个身影却突然跌进他视线,似乎在懊悔自己的莽撞,又似乎快憋死了:“在、在聊什么?”

——是秦玦。

准确地说,是酸到爆炸、醋到极限的秦玦。

宽敞的会客厅里,戚霁一愣,便大着胆子示意秦玦:“……前辈,过来,你、你怎么一股味儿?”

“啊?”然而秦玦刚窘迫地往自己身上闻了闻,就被戚霁拉过去坐在了腿边:“好像……这样味道就没那么酸了?”

秦玦反应了好几秒,终于开始脸颊发烫、喉咙阻塞,一副快急死了的样子,戚霁见状便不敢再犯,只得赶紧偷偷半搂着他的腰安抚他,还转了个话锋道:“正好……我也有个事要跟前辈说——不然,不然我还是怕前辈会让我跪键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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