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此生此世

满场衣香鬓影,珠光宝气。郑玉成混迹其中,显得也光鲜无比。

周遭朋友环绕,言笑晏晏,只是他心中有数,至今依然有人因为他那场失败的订婚,指指点点,以为谈资。然而话说回来,别人看的笑话,当真是他的未婚妻锒铛入狱吗?

这两年来,郑玉成如同苦修,终日垂首于密密麻麻的文件之间。

但如果凭加班时长可以决定谁说话算数,简直是做梦都能乐醒的好事了。

真正值得外人看笑话的,是他平平无奇,难挑大梁,既没有统帅郑氏的魄力,也没有勾心斗角的头脑。郑秉义是个独断□□的领头人,他养出的那些老臣,往往也是说一不二的脾气,没有几个是省油的灯。有郑秉义坐镇的时候,他们倒还有服从的模样,但是人心似海,难以揣测,混了大半辈子,有几个还甘心低头听从一个毛头小子。外人或许看不到,郑玉成自己明白,在郑氏这个尾大不掉的庞然大物,改朝换代何等困难,明里暗里的派系斗争,远比外界看到的激烈残酷,不是凭一纸轻飘飘的任免把他推上位,就可以在公司说得起话的。

集团内部各路人马,拧成错综复杂的利益集团,分分秒秒都够他头疼。

今天这个族叔示好拉拢,表面上跟他同一阵线,出谋划策,转过头就发现,对方背地里勾结合作对象,中饱私囊,偏偏就算知道了,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明天那个董事处处跟他唱反调,倚老卖老投反对票,阻碍项目开发进展,背地里另起炉灶,甚至挖走核心团队……

有时郑玉成加班至深夜,看看堆积如山的文件叹气,他何尝不知道,公司里面重重坏账,前两年外部审计,还抓进去了几个,甚至都是姓郑的亲戚。那次侥幸未牵涉到郑玉成,但也让他出一身汗。明明能看到郑氏积弊,亟需改革,自己却没有那个能力,根本无从抓起。

郑玉成再厌烦郑茂勋,对方至少有个功利但护短的母亲,帮他思前想后,铺谋定计。

当妈的永远是儿L子的后盾,再怎么样,郑茂勋都不会体会与他同样的孤立无援。

说起霍美洁,前两年她再次生了个儿L子,郑秉义对幺儿L宠爱非常,郑玉成对这个年纪相差过于悬殊的弟弟,倒已没有特别大的感觉,有时还能抱一抱。

只是每每回家,看到客厅里共享天伦的画面,偶尔会催他生出一个想法——

如果说有谁会义无反顾站在他那一边……

如果陈文港还没跟他分手,会一心一意地爱他,毫无保留地支持他吗。

如果他身边有人陪着,就算处境依然很难,每天早上睁眼的时候,会生出面对一切的勇气和动力,而不是日日神经衰弱,被抑郁和焦虑阴魂不散地搅扰吗。

甚至有些焦头烂额的时候,郑玉成常常控制不住自己去想。

陈文港会帮他想出什么办法吗,陈文港会比他做得更好吗。

两个人共同面对,总比一个人好吧。

曾经少年意气的时候

,总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将来一切道路都是坦途。

唯独设想自己失败,承认自己平庸无能,是大部分人都不愿面对的事情。

郑玉成有天在咖啡厅露天座椅闲坐,身后两位女士谈天,她们好像都是附近学校的老师:

“我的经验呢,就是千万不能这样跟家长沟通,倒不是唯天赋论啦,但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哪个父母愿意承认自己生的孩子不优秀呢?这不就是承认自己的基因不好嘛!”

“话是这样说,其实真的教过小孩就知道了,有时候也未尝不是事实……”

郑玉成沉默着端起杯子。

“我带了十年学生,孩子和孩子之间的差别是真的很大,有的孩子聪明灵性,学什么都一点就透,有的孩子就是不开窍,当然,老话说勤能补拙,但其实还有补拙也补不上部分……”

“我懂你的意思,其实呢,天赋这个东西多少还是存在的吧,虽然不能决定一切,人生一个重要的功课,要学会接受自己的局限……”

他喝干咖啡,起身离开了。

路上郑玉成忽然想起一些往事——以前上奥数辅导课,陈文港总是比他懂得快,家庭教师都回去了,郑玉成还没搞明白,陈文港在旁边趴了好久,过来给他重新讲题:“你好笨!”

那次郑玉成有点不高兴,题讲完了,一言不发,从晚饭到睡觉都没理他。

其实第二天醒来,郑玉成的气就消了,忘了昨天的龃龉,仍然去叫陈文港一起上学。他们之前常常也有口角,只是陈文港似乎无师自通察觉了什么,那之后再也没开过这类的玩笑。

说起来,他的敏感体贴,善解人意,事事为别人着想,这些也是郑玉成所没有的。

到底他是比郑玉成更有天赋,更有灵性,还是更努力,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吗?

郑玉成过去习以为常,他生来就拥有太多,很难意识到,什么是需要特别珍惜的东西。

人到了回首往昔的时候,才觉得过去的事物无限美好,尤其是失去的那些。

郑玉成终于找到陈文港,陈文港没躲过,客客气气地问他最近工作忙不忙。

郑玉成眉头皱了半天,才说:“还好。”

陈文港依然客气地说:“我跟霍念生也很好。”

郑玉成颓然地往后退了一步,在长枪短炮对过来之前,陈文港不停步地走了。

“星光之夜”邀请诸多媒体到场,记者遍布各个角落,闪光灯一直未曾停歇。

大牌小牌的明星花蝴蝶似的到处乱飞,晚宴中间还有一场小型拍卖会,众人争相举牌,当代国画大师吴天罡的画作卖出了全场最高价格,获得一千四百万善款。

陈文港听到郑宝秋打趣:“可以买两块你的爱情表。”

他笑着说:“那种风头,一辈子出一次就可以了。”

郑宝秋撇嘴:“现在想起来,那时候你和我表哥就暗度陈仓了,真行,瞒得严实。”

陈文港调侃

:“没有这种事啊。他那时候为了讨我高兴而已。”

郑宝秋哈哈一笑,两个人促狭地互相打趣。她去找影帝要了张签名照,之后两人都不去前排凑热闹了,意思意思交际一圈,躲在宴会厅的角落,不着四六地聊天。

舞台上去了一位当红女歌手献唱。

郑宝秋突然压低声音,认真地说:“其实你没见到,开春的时候,牧清回家了一趟。”

陈文港想起他脸上那道疤来:“他回国了?他还好吗?”

郑宝秋说:“看你说哪方面?要说学业,他毕竟休学了两年,再不回来,学校都要注销学籍了。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还是坚持又办了一年休学,要不是看在爸爸认识校董的面子上,学生处都未必同意……可是照我看,他挺健康的,身体完全没什么大碍,照我们正常的想法,坚持一年把毕业证拿到,总不成问题吧,然后想去干什么都随便他。但他大概心理上过不去,好像总觉得留在国内、尤其是在学校,就会被人嘲笑。这次见面我觉得他变化很大,讲话的语气都不一样了。当然,以前他说话的劲头,也老绵里带刺的,但那时候是他瞧不起任何人,现在成了脾气古怪,愤世嫉俗,别人随便说句什么,他都觉得别人看不起他。”

有人端着高脚杯路过,没怎么看路,差点撞人,陈文港挡了一下:“小心。”

那人回头道歉,彼此俱是一顿,原来是潘正阳也来了。

陈文港向他伸出手:“潘总。”

潘正阳反应慢一些,他目光先转到郑宝秋身上,因此迟疑了两秒才转回目光。

他向陈文港伸出手,但陈文港已经把手往回撤,两人不生不熟地碰了下指尖。

潘正阳笑笑,他继续不动声色打量陈文港。

人靠衣装马靠鞍,他这一身行头,跟平时夜市买的肯定不可同日而语。好看的人固然穿什么都好看,但这样贴了层金箔,多出来的气质叫做贵气,证明他身份原来不是一个做学问的清寒学生,是出身有钱人家的贵公子了。

潘正阳看的时间长了,陈文港的目光也移到他身上,多看两眼。

今天潘正阳的打扮更考究,从头发丝到皮鞋尖,没有一个地方是不亮的,衣服上每一条褶都饱满笔挺,用力过度了,不是他穿着衣服,像衣服穿着他这个模特。

陈文港介绍他和郑宝秋认识。

潘正阳笑道:“我知道的,郑宝秋小姐,我上次在企业峰会上见过令兄。”

郑宝秋阅人无数,对这种围上来的男人向来兴趣不大,打个哈哈,夸他优秀企业家云云。

潘正阳还是笑。

但这声企业家,像是给他定了个基调——某种意义上,他对郑宝秋的态度,郑宝秋对他的态度,就像是暴发户有钱虽然是有了钱,到了所谓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还是天然矮上一头。

陈文港的朋友里,其实俞山丁曾开过一个玩笑,自嘲自己和老钱的共同点,就是都敢穿旧衣服出门。但俞老板有种混不吝的洒脱,而潘正阳俨然

正武装得严丝合缝,他的发型和穿搭,大概还找了专业的形象顾问指导,可惜没有得到欣赏。郑宝秋又敷衍了两句便走开了。

倒是陈文港冲他笑了一下。

潘正阳笑得有点无奈:“没想到你是真的深藏不漏。”

陈文港说:“我没什么深藏不漏的,你随便打听就知道了,我爸爸是给郑家开车的司机,不幸殉职,没有合适的亲戚照顾,义父才收养我,给我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就这样,没别的了。外人都知道,又不是秘密。”

潘正阳道:“这已经是……”

陈文港听这种话已经耳朵起茧:“这已经是别人求之不得的机会了。我这个人比较走运,从小就一步登天。”

潘正阳察觉到了,连忙解释:“我没有恶意啊。”

他说:“你看我呢,我的父亲是白手起家的小老板,我从小亲眼目睹他有多忙,干过工地,开过饭店,陪政府官员喝酒,低三下四的,一连十天半个月不着家都是常态。他辛辛苦苦创办起来这一摊家业,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算可以了吧,但到了像这样的高级场合,还不是被说土大款,被人瞧不起。那时家里有钱以后,把我也转到所谓的什么贵族学校,结果其实呢,父母给我买新手机,买限量版球鞋,NBA签名篮球,到了同学眼里,都是暴发户喜欢的东西……”

陈文港把杯子放回服务生的托盘里,他没看潘正阳,从胸口掏手帕,不小心掉到地上。

潘正阳自然而然地住了口,等他弯腰捡起。但东西捡起来,刚刚的话题也难以接上了。

陈文港把手帕折起来:“潘总的发家故事很精彩。”他冲他笑笑,“但我打算先溜号回家了,今天时间不够,你去忙你的,下次有机会再听。”

晚宴尚未抵达尾声,陈文港已经出了酒店。

街边有人提着篮子在买鲜花,陈文港路过两步,又被玫瑰香味吸引回来。他买了一大束玫瑰,抱到车上,把导航调到另一家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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