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微观机制 第四章 工业化中的政府角色

2019年初,我访问台北,遇到一位美国企业的本地高管,他说:“你们大陆的经济学跟我在哈佛商学院学的不一样啊,市场竞争和供给需求嘛,你们企业背后都有政府补贴和支持,我们怎么竞争得过,企业都被搞死了哇,这么搞不行哇。”我说:“×总,这企业又不是人,哪有什么死活,就是资源重组嘛。台湾工程师现在在大陆的工资比以前高,产品质量比以前好,价格比以前便宜,不是挺好吗?贵公司去年在武汉落地的厂子,投资百亿元,跟地方政府要补贴和优惠的时候,那可是一点也不让步,一点也不‘市场经济’啊,哈哈。”他说:“补贴嘛,能拿还是要多拿。哎,你回去可别说不该给我们补贴呀!”

现实世界没有黑白分明的“市场”和“政府”分界,只有利益关系环环相扣的各种组合。我国经济改革的起点是计划经济,所以地方政府掌握着大量资源(土地、金融、国企等),不可避免会介入实业投资。由于实业投资的连续性、复杂性和不可逆性(第三章),政府的介入必然也是深度的,与企业关系复杂而密切,不容易退出。

在每个具体行业中,由于技术、资源、历史等因素,政企合作的方式各不相同。钢铁是一回事,芯片是另一回事。因此,讨论和分析政府干预和产业政策,不能脱离具体行业细节,否则易流于空泛。社会现象复杂多变,任何理论和逻辑都可以找到不少反例,因为逻辑之外还有天时、地利、人和,不确定性和人为因素对结果影响非常大,而结果又直接影响到对过程和理论的评判。成功了才是宝贵经验,失败了只有惨痛教训。产业政策有成功有失败,市场决策也有成功有失败,用一种成功去质疑另一种失败,或者用一种失败去推崇另一种成功,争论没有尽头。

因此,本章的重点是具体案例。行业和企业如何借力政府来发展?实行了哪些具体政策?政府资金如何投入和退出,又如何影响行业兴衰和技术起落?首先要了解基本事实和经过,才能评判结果。经济学的数学模型和统计数据不是讲道理的唯一形式,也不一定是最优形式,具体的案例故事常常比抽象的道理更有力量,启发更大。(1)在行业或产业研究中,案例常常包含被模型忽视的大量重要信息,尤其是头部企业的案例。依赖企业财务数据的统计分析,通常强调行业平均值。但平均值信息有限,因为大多数行业“二八分化”严重,头部企业与中小企业基本没有可比性。财务数据也无法捕捉大企业的关键特征:大企业不仅是技术的汇聚点和创新平台,也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和产业链核心,与政府关系历来深厚复杂,在资本主义世界也是如此。

本章前两节是两个行业案例:液晶显示和光伏。叙述的切入点依然是地方政府投融资。读者可以再次看到地方融资平台或城投公司、招商引资竞争、土地金融等,只不过这一次的投资对象不是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而是具体的工业企业。第三节介绍近些年兴起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这种基金不仅是一种新的招商引资方式和产业政策工具,也是一种以市场化方式使用财政资金的探索。

第一节

京东方与政府投资

2020年“双11”期间,戴尔27寸高清液晶显示屏在天猫的售价为949元。2008年,戴尔27寸液晶显示器售价7 599元,还远达不到高清,不是窄边框,也没有护眼技术。2020年,3 000多元就可以买到70寸的高清液晶电视,各种国产品牌都有。而在2008年,只有三星和索尼能生产这么大的液晶电视,售价接近40万元,是今天价格的100倍,在当时相当于北京、上海的小半套房。

惊人的价格下跌背后是技术进步和国产替代。显示屏和电视,硬件成本近八成来自液晶显示面板。2008年,面板行业由日韩和中国台湾企业主导,大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忽略不计。2012年,我国进口显示面板总值高达500亿美元,仅次于集成电路、石油和铁矿石。到了2020年,大陆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已接近四成,成为世界第一,彻底摆脱了依赖进口的局面,涌现出了一批重量级企业,如京东方、华星光电、深天马、维信诺等。国产显示面板行业的崛起不仅推动了彩电和显示器等价格的直线下降,也推动了华为和小米等国产手机价格的下降,促成了使用液晶屏幕的各类国产消费电子品牌的崛起。

在显示面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的投资发挥了关键作用。以规模最大也最重要的公司京东方为例,其液晶显示面板在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视等领域的销量近些年来一直居于全球首位。(2)根据其2020年第三季度的报告,前六大股东均是北京、合肥、重庆三地国资背景的投资公司,合计占股比例为23.8%。其中既有综合类国资集团(如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也有聚焦具体行业的国有控股集团(如北京电子控股),还有上一章讨论的地方城投公司(如合肥建投和重庆渝富)。投资方式既有直接股权投资,也有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见本章第三节)进行的投资。京东方和政府投资的故事

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我国大陆彩电行业的重头戏码是各种价格战。当时大陆的主流产品还是笨重的显像管(CRT)电视,建设了大量显像管工厂。但其时国际技术主流却已转向了平板液晶显示,彻底取代显像管之势不可逆转,而占液晶电视成本七八成的显示面板,大陆却没有相关技术,完全依赖进口。大陆花了近20年才让彩电工业价值链的95%实现了本土化,但由于没跟上液晶显示的技术变迁,一夜之间价值链的80%又需要依赖进口。(3)而主要的面板厂商都在日韩和中国台湾,他们常常联手操纵价格和供货量。2001年至2006年,三星、LG、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等六家主要企业,在韩国和中国台湾召开了共计53次“晶体会议”,协商作价和联合操纵市场,使得液晶面板一度占到电视机总成本的八成。2013年,发改委依照《价格法》(案发时候还没有《反垄断法》,后者自2008年起施行)中操纵市场价格的条款,罚了这六家企业3.5亿元。欧美也对如此恶劣的价格操纵行为做了处罚:欧盟罚了他们6.5亿欧元,美国罚了他们13亿美元。(4)

在这一背景下,具有自主技术和研发能力的京东方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这家企业的前身是老国企“北京电子管厂”,经过不断改制和奋斗,21世纪初已经具备了生产小型液晶显示面板的能力。这些能力大多源自2005年在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5代线,这是国内第二条5代线,当时非常先进,距离全球第一条5代线(韩国LG)的建成投产时间也不过三年。(5)这条生产线收购自韩国企业,投资规模很大。当时的融资计划是设立一家公司在中国香港上市,为项目建设融资,但这个上市计划失败了。可生产线已经开始建设,各种设备的订单也已经下了,于是在北京市政府与国开行的协调下,9家银行组成银团,由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牵头,贷款给京东方7.4亿美元。北京市政府也提供了28亿元的借款,以国资委的全资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这笔政府借款后来转为了股份,在二级市场套现后还赚了一笔。此外,在5代线建设运营期间,北京市政府还先后给予两次政策贴息共1.8亿元,市财政局也给了一笔专项补助资金5 327万元。(6)

天有不测风云。京东方5代线的运气不好,在液晶面板大起大落的行业周期中,投在了波峰,产在了波谷。其主打产品即17寸显示屏的价格从动工建设时的每片300美元暴跌到了量产时的每片150美元。2005年和2006年两年,京东方亏损了33亿元,北京市政府无力救助。若银团贷款不能展期,就会有大麻烦。银团贷款展期必须所有参与的银行都同意,而9家银行中出资最少的1家小银行不同意,反复协调后才做通工作,但其中的风险和难度也让京东方从此改变了融资模式。其后数条生产线的建设都采用股权融资:先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筹集足够的资本金,剩余部分再使用贷款。

2008年,京东方决定在成都建设4.5代线,第一次试水新的融资模式。这条生产线总投资34亿元,其中向成都市两家城投公司定向增发股票18亿元,剩余16亿元采用银团贷款,由国开行牵头。两家城投公司分别是成都市政府的全资公司成都工业投资集团(现名成都产业投资集团)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全资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这两家公司不仅有大量与土地开发和融资相关的业务(见第三章),也是当地国资最重要的产业投资平台。与北京5代线项目相比,成都4.5代线的资本金充足多了,京东方运气也好多了。这条以小屏幕产品为主的生产线,投产后正好赶上了智能手机的爆发,一直盈利,也为京东方布局手机屏幕领域占了先机。

但当时最赚钱的市场还是电视。主流的27寸和32寸大屏幕电视,显示面板完全依赖进口。但建设一条可生产大屏幕的6代线(可生产18—37寸屏幕)所需投资超过百亿元,融资是个大问题。2005—2006年,国内彩电巨头TCL、创维、康佳、长虹等计划联手解决“卡脖子”问题,于是拉来了京东方,在深圳启动了“聚龙计划”,想借助财力雄厚的深圳市政府的投资,在当地建设6代线。但信息流出后,日本夏普开始游说深圳市政府,提出甩开技术落后的京东方,帮深圳建设一条投资280亿元的7.5代线。由于夏普的技术和经验远胜京东方,深圳市政府于是在2007年与夏普签署合作协议,京东方出局,“聚龙计划”流产。但仅一个多月之后,夏普就终止了与深圳的合作。当时上海的上广电(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也计划和京东方在昆山合作建设一条6代线,但夏普再次上门搅局,提出与上广电合作,将京东方踢出局。随后不久,夏普再次找借口退出了与上广电的合作。

夏普的两次搅局推迟了我国高世代产线的建设,但也给了合肥一个与京东方合作的机会。2008年的合肥,财政预算收入301亿元,归属地方的只有161亿元,想建一条投资175亿元的6代线,非常困难,经济和政治决策风险都很大。但当时的合肥亟待产业升级、提振经济发展,领导班子下了很大决心,甚至传说一度要停了地铁项目来建设这条6代线。融资方案仍然采用京东方在成都项目中用过的股票定向增发,但因为投资金额太大、合肥政府财力不足,所以这次增发对象不限于政府,也面向社会资本。但合肥政府承诺出资60亿元,并承诺若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定向增发不顺利时,兜底出资90亿元,可以说是把家底押上了。在这个过程中,夏普又来搅局,但因为京东方已经吃过两次夏普的亏,所以在与合肥合作之初就曾问过市领导:如果夏普来了怎么办?领导曾表示过绝不动摇,所以这次搅局没有成功。

上一章说过,在经济发展起步阶段,资本市场和信用机制都不完善,因此以信用级别高的政府为主体来融资和投资,更为可行。这不仅适用于与土地有关的债务融资,也适用于股权融资。在合肥6代线项目的股票定向增发上,市政府参与的主体又是两家城投公司,市政府的全资公司合肥建投和高新区管委会的全资公司合肥鑫城。(7)二者的参与带动了社会资本:2009年的这次定向增发一共融资120亿元,两家城投公司一共只出资了30亿元,其他8家社会投资机构出资90亿元。(8)与成都项目类似,定向增发之外,京东方再次利用了国开行牵头的银团贷款,金额高达75亿元。

合肥6代线是我国第一条高世代生产线,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徽省最大的一笔单体工业投资。这条生产线生产出了大陆第一台32寸液晶屏幕,让合肥一跃成为被关注的高技术制造业基地。不仅很多中央领导来视察,周边经济发达的江浙沪领导也都组团来考察,为合肥和安徽政府赢得了声誉。京东方后来又在合肥建设了8.5代(2014年投产)和10.5代生产线(2018年投产),吸引了大量上下游厂商落地合肥,形成了产业集群,使合肥成为我国光电显示产业的中心之一。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和“4万亿”计划出台之后,京东方进入了快速扩张阶段。2009年初,中央首次将发展“新型显示器件”列入政策支持范围。(9)6月,合肥6代线开工建设。8月,京东方8.5代线的奠基仪式在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彻底打破了韩日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大陆的技术和设厂封锁。接下来的一两个月内,坐不住的境外厂商开始迅速推进与大陆的实质性合作。夏普和南京的熊猫集团开始合资建线,LG和广州签约建设8代线,三星则和苏州签约建设7.5代线。中国台湾的面板厂商也开始呼吁台湾当局放开对大陆的技术限制,允许台商在大陆设厂。但这些合资项目并没有获得我国政府的快速批准,京东方赢得了一些发展时间。

在这一快速扩张阶段,京东方的基本融资模式都是“扩充资本金+银团贷款”。地方政府投资平台既可以参与京东方股票定向增发来扩充其资本金,也可以用土地使用权收益入股。在鄂尔多斯生产线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甚至拿出了10亿吨煤矿的开采权。此外,地方城投公司也可以委托当地银行向京东方提供低息甚至免息委托贷款。比如在北京亦庄8.5代线的建设过程中,亦庄开发区的全资公司亦庄国投就曾委托北京银行向京东方贷款2亿元,年利率仅为0.01%。(10)再比如,2015年京东方在成都高新区建设新的产线,高新区管委会的全资公司成都高投就先后向京东方提供委托贷款44亿元,年利率为4.95%,但所有利息都由高新区政府全额补贴。(11)

2014年,京东方做了最大的一笔股票定向增发,总额为449亿元,用于北京、重庆、合肥等地的产线建设。这笔增发的参与者中前三位都是当地的政府投资平台:北京约85亿元,重庆约62亿元,合肥约60亿元。(12)2015年之后,随着新世代产线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京东方基本上停止了新的股票定向增发,而让地方政府平台公司通过银团贷款或其他方式去筹集资金。比如2015年开工建设的合肥10.5代线项目,计划投资400亿元,项目资本金220亿元,银团贷款180亿元。在这220亿中,市政府通过本地最大的城投公司合肥建投筹集180亿,京东方自筹40亿。筹资过程中也利用了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如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这一新的方式引入了外部资金(见本章第三节)。(13)

京东方的发展路径并非孤例。位列国内显示面板第二位的TCL华星光电虽然是民营企业,但同样也是在政府投资推动下发展的。2007年“聚龙计划”流产后,TCL集团的董事长李东生屡次尝试与外商合资引进高世代面板产线,均告失败,于是他与深圳市政府商议组建团队自主建设8.5代线。该项目计划投资245亿元,是深圳历史上最大的单体投资工业项目。首期出资100亿,TCL从社会上募集50亿,深圳市通过国资委旗下的投资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0亿(具体由子公司深超投资执行)。这个项目风险很大,因为TCL和京东方不同,并没有相关技术储备和人才,基本依靠从台湾挖来的工程师团队。深圳市政府为降低风险,还将15%的股份卖给了三星。这些股份后来大部分被湖北省政府的投资基金收购,用于建设华星光电在武汉的生产线。2013—2017年,华星光电营业收入从155亿元涨到306亿元,净利润从3.2亿元涨到49亿元。正是因为有华星光电,在家电行业逐渐败退的TCL集团才成功转向面板生产,2019年正式更名为TCL科技。(14)经济启示

现代工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很强。显示面板行业一条生产线的投资动辄百亿,只有大量生产才能拉低平均成本。因此新企业的进入门槛极高,不仅投资额度大,还要面对先进入者已经累积的巨大成本和技术优势。若新企业成功实现大规模量产,不仅自身成本会降低,还会抢占旧企业的市场份额,削弱其规模经济,推高其生产成本,因此一定会遭遇旧企业的各种打压,比如三星可以打价格战,夏普也可以到处搅局。

经济学教科书中关于市场竞争的理论一般都是讲国内市场,不涉及国际市场,所以新进入者可以寻求一切市场手段去打破在位者的优势,比如资本市场并购、挖对方技术团队等。若在位者的打压手段太过分,还可以诉诸《反垄断法》。但在国际市场上,由国界和政治因素造成的市场扭曲非常多。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不过是常规手段,价格操控、技术封锁、并购审查等也是家常便饭。比如中国公司去海外溢价收购外国公司,标的公司闻风股价大涨,股东开心,皆大欢喜,但对方政府却不允许,市场经济的道理讲不通。若资源不能流动和重组,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及比较优势等传统经济学推理的有效性,都会受到挑战。

行政手段造成的扭曲往往只有行政力量才能破解,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一定该帮助国内企业进入某个行业,关键还要看国内市场规模。在一个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小国,政府若投资和补贴国内企业,这些企业无法利用国内市场的规模经济来降低成本,必须依赖出口,那政府的投入实际上是在补贴外国消费者。但在我国,使用液晶屏幕的很多终端产品比如电视和手机,其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就在国内,所以液晶显示产业的外溢性极强。若本国企业能以更低的价格生产(不一定非要有技术优势,能够拉低国际厂商的漫天要价也可以),政府就可以考虑扶持本国企业进入,这不仅能打破国际市场的扭曲和垄断,还可以降低国内下游产业的成本,促进其发展。(15)

政府投资上游产业的同时也促进下游产业的发展,这种例子有不少。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在越南战争中失利,重新调整亚洲战略。尼克松宣布终止对其亚洲盟友的直接军事支持。时任韩国总统朴正熙相应地调整了产业发展战略,着力发展重工业,以夯实国防基础。自1973年起,韩国政府通过国家投资基金(National Investment Fund)和韩国产业银行(Korea Development Bank)将大量资金投入六大“战略行业”:钢铁、有色金属、造船、机械、电子、石化。这一产业发展战略在当时受到了很多质疑。1974年,世界银行在一份报告中明确表示,对韩国的产业目标能否实现持保留意见,认为这些产业不符合韩国的比较优势,并建议把纺织业这个资金和技术壁垒较低的行业作为工业化的突破口。(16)韩国人没听他们的。后来不仅这些战略行业本身发展得很好,培育了世界一流的造船业以及浦项制铁和三星电子这样的世界顶尖企业,而且大大降低了下游产业投入品的价格,推动了下游产业如汽车行业的发展,培育出了现代集团这样的一流车企。1979年,朴正熙遇刺身亡,韩国产业政策开始转型,原有的很多扶持政策被废止。但这些产业的基础已经扎稳,后来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发展。(17)

京东方和华星光电等企业的崛起,带动了整个光电显示产业链向我国集聚。这也是规模效应的体现,因为规模不够就吸引不到上下游企业向周围集聚。一旦行业集聚形成,企业自身的规模经济效应就会和行业整体的规模经济效应叠加,进一步降低运输和其他成本。光电显示面板产业规模大、链条长,目前很多上游环节(显示材料、生产设备等)依然由国外厂商主导,利润率高于面板制造环节。但京东方等国内面板生产企业的发展,拉动了众多国内企业进入其供应链,而其中用到的很多技术和材料,也可以用于其他产业(比如半导体),从而带动了我国很多相关行业的发展。不仅如此,无论是京东方的竞争对手还是合作伙伴,诸多海外企业纷纷在我国设厂,也带动了我国上游配套企业的发展。(18)

规模经济和产业集聚也会刺激技术创新。市场大,利润就大,就能支撑更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产业的集聚还会带来技术和知识的外溢,促进创新。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每年的报告,从2016年到2019年,国际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全球十大公司中,每年都有京东方(还有华为)。

创新当然是经济持续增长的源动力,但创新是买不来的,只能靠自己做。创新必须基于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所以只能自己动手“边做边学”,否则永远也学不会。只有自己动手,不是靠简单的模仿和引进,才能真正明白技术原理,才能和产业链上的厂商深入交流,才能学会修改设计以适应本土客户的要求,也才能逐步实现自主创新。若单纯依靠进口或引进,没有自己设厂和学习的机会,那本国的技术就难以进步,很多关键技术都会受制于人,这样的国际分工和贸易并不利于长期经济增长。(19)很多关于我国工业发展的纪录片中都详细记录了我国各行业工人、工程师、科学家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艰难摸索和自主创新,本章的“扩展阅读”中会推荐其中一些作品。这就好比学生学习写论文,不自己动手研究、动手做、动手写,只靠阅读别人的东西,理解永远只能停留在表面,停留在知识消费的层次,不可能产出新知。就算全天下的论文和书籍都摆在面前,一个人也不会自动成为科学家。

强调自主创新不是提倡闭关锁国。当然没必要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况且贸易开放也是学习的捷径,和独立自主并不矛盾。(20)但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相当大一部分研发支出和技术创新均来自本土的大型制造业(非自然资源类)企业。(21)这也正是我们从京东方的发展故事中所看到的。像我国这样一个大国,需要掌握的核心技术及产品种类和数量,远远多过一些中小型国家。第七章会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

“东亚经济奇迹”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政府帮助本土企业进入复杂度很高的行业,充分利用其中的学习效应、规模效应和技术外溢效应,迅速提升本土制造业的技术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假如韩国按照其1970年显示出的“比较优势”来规划产业,就应该听从世界银行的建议去发展纺织业。但韩国没有这么做,而是一头扎进了本国根本没有的产业。到了1990年,韩国最具“比较优势”的十大类出口商品,比如轮船和电子产品,1970年时根本就不存在。(22)可见“比较优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是可以靠人为创造的。其实“比较优势”并不神秘,就是机会成本低的意思。而对于没干过的事情,事前其实无从准确判断机会成本,没干过怎么知道呢?

中国也是如此。政府和私人部门合力进入很多复杂的、传统上没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但经过多年发展,其产品如今在国际上已经有了比较优势。(23)从2000年到2018年,我国出口商品的复杂程度从世界第39位上升到了第18位。(24)这不仅反映了技术能力和基础设施等硬件质量的提升,也反映了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等软件质量的提升。因为复杂的产品和产业链涉及诸多交易主体和复杂商业关系,投资和交易金额往往巨大,所以对合同的制订和执行、营商环境稳定性、合作伙伴间信任关系等都有很高要求。各国产品的复杂程度与本国法制和营商环境之间直接相关。(25)而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我国已从2010年的世界第89位上升至2020年的第31位。地方政府竞争

在各地招商引资竞争中,地方政府为了吸引京东方落户本地,开出的条件十分优厚。上一章曾讨论过,城投公司的基础设施投资,不能只看项目本身的财务回报,还要看对当地经济的整体带动。这道理对产业类投资也适用。京东方不仅自身投资规模巨大,且带来的相关上下游企业的投资也很大,带动的GDP、税收及就业十分可观。曾有合肥市政府相关人士反驳外界对其投资京东方的质疑:“不要以为我们不会算账,政府是要算细账的。一个京东方生产线,从开始建就能拉动300亿元的工业投资,建成之后的年产值就是千亿级别。从开建到完全投产不到五年时间,五年打造一个千亿级别的高新技术产业,这种投资效率非常高了。”(26)

新兴制造业在地理上的集聚效应很强,因为扎堆生产可以节约原材料和中间投入的运输成本,而且同行聚集在一起有利于知识和技术交流,外溢效应很强。因此产业集群一旦形成,自身引力会不断加强,很难被外力打破。但在产业发展早期,究竟在哪个城市形成产业集群,却有很多偶然因素。(27)大部分新兴制造业对自然条件要求不高,不会特别依赖先天自然资源,而且我国基础设施发达,物流成本低,所以一些内陆的中心城市虽然没有沿海城市便利,但条件也不是差很多。这些城市若能吸引一些行业龙头企业落户,就有可能带来一大片相关企业,在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占得一席之地,比如合肥的京东方和郑州的富士康等。

由于京东方生产线投资巨大,很自然首先要谋求与财力雄厚的深圳或上海合作,但两次都被夏普搅局,就给了合肥和成都机会。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广东和江浙沪发展迅猛,而合肥、成都、武汉等内地中心城市则亟待产业转型,提振经济发展,这些城市为此愿意冒险,全力投资新兴产业。京东方在合肥先后投资建设了三条生产线,吸引了大量配套企业,使合肥成为我国光电显示产业的主要基地之一。已如前文所述,这一产业使用的很多技术又与其他产业直接相关,比如芯片和半导体,所以合肥政府利用和京东方合作的经验和产业基础,后来又吸引了兆易创新等半导体行业龙头企业,设立了合肥长鑫,成为我国内存(DRAM)制造产业的中心之一。2008年至2019年,合肥的实际GDP(扣除物价因素)上涨了3.4倍,高于全国GDP同期上涨幅度(2.3倍)。2020年,合肥GDP总量破万亿,新晋“万亿GDP城市”(2020年末共有23个城市)。

这种发展效应自然会引发其他地区的模仿,不少城市都上马了液晶面板生产线,而政府扶持也吸引了一些并无技术实力和竞争力的小企业进入该行业,引发了对产能过剩的担忧。(28)显示面板是一个周期性极强的行业:市场价格高涨时很多企业进入,供给快速增加,推动价格大跌,让不少企业倒闭,而低价又会刺激和创造出更多新的需求和应用场景,推动需求和价格再次上涨。这种周期性的产能过剩已经清洗掉了很多企业,行业中心也在一轮轮的清洗中从美国转到日本,再到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再到大陆。也许在未来的世界,屏幕会无处不在,连房间的整面墙壁甚至窗户,都会是屏幕。但也有可能会有不可思议的“黑科技”出世,完全消灭掉现有显示技术,就像当年液晶技术消灭掉显像管技术一样。没人能够预知未来,但招商引资竞争所引发的重复建设确实屡见不鲜,尤其在那些技术门槛较低、投资额度较小的行业,比如曾经的光伏行业。

第二节

光伏发展与政府补贴

光伏就是用太阳能发电。2012年前后,我国很多光伏企业倒闭,全行业进入寒冬。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在政府、学术界还是媒体眼中,光伏都是产业政策和政府补贴失败的“活靶子”。但假如有人在当年滔天的质疑声中悄悄买入一些光伏企业的股票,比如隆基股份,现在也有几十倍的收益了。实际上,经过当年的行业洗牌之后,我国的光伏产业已经成为全球龙头,国内企业(包括其海外工厂)的产能占全球八成。该产业的几乎全部关键环节,如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等,我国企业都居于主导地位。(29)在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的驱动之下,光伏组件的价格在过去十年(2010—2019)下降了85%,同期的全球装机总量上升了16倍。我国国内市场也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装机总量占全球的三分之一。(30)光伏已经和高铁一样,成为“中国制造”的一张名片。光伏产业的故事

20世纪70年代,阿拉伯世界禁运石油,油价飙涨,“石油危机”爆发,刺激了美国政府扶持和发展新能源产业。卡特政府大量资助光伏技术研究,补贴产业发展。80年代初,美国光伏市场占全球市场的85%以上。但随后里根上台,油价回落,对光伏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大都废止。产业链开始向政府补贴更慷慨的德国和日本转移。这一时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马丁·格林(Martin Green)教授发展了很多新技术,极大提升了光伏发电的效率,被誉为“光伏之父”。他的不少学生后来都成了我国光伏产业的中坚,其中就包括施正荣博士。(31)

2001年,施正荣在无锡市政府的支持下创办了尚德,占股25%,无锡的三家政府投资平台(如无锡国联发展集团)和五家地方国企(如江苏小天鹅集团)共出资600万美元,占股75%。可以说无锡政府扮演了尚德“天使投资人”的角色。2005年,尚德成为中国首家在纽交所上市的“民营企业”,因为在上市前引入了高盛等外资,收购了全部国资股份。施本人的持股比例也达到46.8%,上市后一跃成为中国首富。这种造富的示范效应非常强烈,刺激各地政府纷纷上马光伏项目。2005年,在江西新余市政府的一系列扶持之下,赛维集团成立。2007年就成为江西首家在纽交所上市的公司,创始人彭小峰成为江西首富。2010年,在海内外上市的中国光伏企业已超过20家。(32)

2008年,各地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的投资,包括光伏。主要手段还是廉价土地、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在刺激政策与地方政府的背书之下,尚德和赛维等龙头企业开始大规模负债扩张。2011年初,尚德规模已经不小,但无锡政府又提出“5年内再造一个尚德”,划拨几百亩土地,鼓励尚德再造一个5万人的工厂,并帮助其获得银行贷款。2011年,赛维已经成了新余财政的第一贡献大户,创造就业岗位2万个,纳税14亿元,相当于当年新余财政总收入的12%。(33)

与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的液晶显示面板行业不同,这一时期的光伏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市场,尤其是德国和西班牙,因为其发电成本远高于火电和水电,国内消费不起。2011年的光伏出口中,57%出口欧洲,15%出口美国。虽然国内从2009年起也陆续引入了一些扶持和补贴政策(如“金太阳工程”),补贴光伏装机,但总量并不大。2010年,国内市场只占我国光伏企业销量的6%。(34)

因为光伏发电成本远高于传统能源,所以光伏的海外需求也离不开政府补贴。欧洲的补贴尤其慷慨。德国不仅对装机有贷款贴息优惠,还在2000年就引入了后来被全球广泛借鉴的“标杆电价”补贴(feed-intariff,FiT)。光伏要依靠太阳能,晚上无法发电,电力供应不稳定,会对电网造成压力,因此电网一般不愿意接入光伏电站。但在“标杆电价”制度下,电网必须以固定价格持续购买光伏电量,期限20年,该价格高于光伏发电成本。这种价格补贴会加到终端电价中,由最终消费者分摊。这个固定价格会逐渐下调,以刺激光伏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效率。但事实上,价格下降速度慢于光伏的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所以投资光伏发电有利可图。可以说我国光伏产业不仅是国内地方政府扶持出来的,也得益于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政府的“扶持”。在欧美市场,我国企业借助规模效应、政府补贴以及产业集聚带来的成本优势,对其本土企业造成了不小冲击。

2009年到2011年,美国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相继爆发,欧洲各国大幅削减光伏补贴。同时,为应对我国企业的冲击,美国和欧盟从2011年底开始陆续对我国企业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关税飙升。其实,这一时期我国专门针对光伏的补贴总量很有限,大部分补贴不过都是地方招商引资中的常规操作,比如土地优惠和贷款贴息,并非具体针对光伏。只有光伏产业集聚的江苏省在2009年率先推出了与德国类似的“标杆电价”补贴,确定2009年光伏电站入网电价为每度2.15元,远高于每度约0.4元的煤电上网电价。补贴资金源于向省内电力用户(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收取电价附加费,建立省光伏发电扶持专项资金。为鼓励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江苏将2010年和2011年的“标杆电价”降为每度1.7元和1.4元。(35)

在2008年金融危机和“双反”调查前几年,我国光伏企业已经在急速扩张中积累了大量产能和债务,如今出口需求锐减,大量企业开始破产倒闭,包括曾经风光无限的尚德和赛维,光伏产业进入寒冬。在这种背景之下,光伏的主要市场开始逐渐向国内转移。

2011年,中央政府开始分阶段对光伏施行“标杆电价”补贴,要求电网按固定价格(1.15元/度)全额购买光伏电量,并从2013年起实行地区差别定价。(36)具体来说,是把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Ⅰ类是西北光照强的地区,Ⅱ类是中西部,Ⅲ类是东部,每度电上网电价分别定为0.9/0.98/1元。与当时煤电的平均上网电价约0.4元相比,相当于每度电补贴0.6元。对分布式光伏则每度电补贴0.42元。在资金来源方面,是向电力终端用户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上缴中央国库,进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除中央的电价补贴之外,很多省市也有地方电价补贴。比如上海就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对光伏电站实行每度电0.3元的固定补贴,资金来自本级财政预算和本市实行的差别电价电费收入。(37)

与世界各国一样,我国的电价补贴也随时间逐步下调,以引导光伏企业不断降低成本。2016—2017年,我国两次调低三类地区的“标杆电价”至每度电0.65/0.75/0.85元,下降幅度达到28%/23%/15%。实际上,企业的效率提升和成本降幅远快于补贴降幅,同期光伏组件价格每年的下降幅度均超过30%,所以投资光伏电站有利可图,装机规模因此快速上升。2016—2017年两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产量的73%,而光伏装机量占全球的51%,不仅是全球最大的产地,也成了最大的市场。(38)

但装机量的急速上涨造成了补贴资金严重不足,拖欠补贴现象严重。如果把对风电的欠补也算上的话,2018年6月,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拖欠总额达到1 200亿元。很多光伏电站建在阳光充足且地价便宜的西部,但当地人口密度低、经济欠发达,用电量不足,消纳不了这么多电。跨省配电不仅成本高,且面临配电体系固有的很多制度扭曲,所以电力公司经常以未拿到政府拖欠的补贴为由,拒绝给光伏电厂结算,导致甘肃、新疆等西部省份的“弃光”现象严重。(39)

在这种大背景下,2018年5月31号“531新政”出台,大幅降低了补贴电价,也大幅缩减了享有补贴的新增装机总量,超过这个量的新增装机,不再能享受补贴指标。这个政策立即产生了巨大的行业冲击,影响不亚于当年欧美的“双反”。当年第四季度,政策重新转暖。9月,欧盟取消了对我国企业长达五六年的“双反”措施,光伏贸易恢复正常。欧盟的“双反”并未能挽救欧洲企业,除了在最上游的硅料环节,大多欧洲企业已经退出光伏产业。2019年,我国开始逐步退出固定电价的补贴方式,实行市场竞价。而由于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规模经济,光伏度电成本已经逼近燃煤电价,正在迈入平价上网时代。2020年,海内外上市的中国光伏企业股价飞涨,反映了市场对光伏技术未来的乐观预期。经济启示

如果承认全球变暖事关人类存亡,那就必须发展可再生能源。即便不承认全球变暖,但承认我国传统能源严重依赖进口的局面构成了国家安全隐患,那也必须发展新能源。但传统能源已经积累了多年的技术和成本优势,新能源在刚进入市场时是没有竞争力的。就拿十几年前的光伏来说,度电成本是煤电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若只靠市场和价格机制,没人会用光伏。但新能源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只有在大规模的生产和市场应用中才能逐步发生,不可能只依靠实验室。实验技术再突破,若没有全产业链的工业化量产和技术创新,就不可能实现规模经济和成本下降。研发和创新从来不只是象牙塔里的活动,离不开现实市场,也离不开边干边学的企业。

所以新能源技术必须在没有竞争优势的时候就进入市场,这时候只有两个办法:第一是对传统能源征收高额碳税或化石燃料税,增加其成本,为新能源的发展制造空间;第二是直接补贴新能源行业。第一种办法明显不够经济,因为在新能源发展早期,传统能源占据九成以上的市场,且成本低廉,对其征收重税会大大加重税收负担,造成巨大扭曲。所以更加合理的做法是直接补贴新能源,加速其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待其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成本逼近传统能源之后,再逐渐降低补贴,同时对传统能源征税,加速其退出。(40)

因此无论是欧美还是日韩,光伏的需求都是由政府补贴创造出来的。中国在开始进入这个行业时,面临的是一个“三头在外”的局面:需求和市场来自海外,关键技术和设备来自海外,关键原材料也来自海外。所以基本就是一个代工行业,处处受制于人。但当时光伏发电成本太高,国内市场用不起。在地方政府廉价的土地和信贷资源支持下,大量本土光伏企业在海外打“价格战”,用低价占领市场,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技术创新,逐步进入技术更复杂的产业链上游,以求在产能过剩导致的激烈竞争中占据优势。但由于最终市场在海外,所以一旦遭遇欧美“双反”,就从需求端打击了全行业,导致大量企业倒闭。

但企业不是“人”,不会在“死”后一了百了,积累的技术、人才、行业知识和经验,并不会随企业破产而消失。一旦需求回暖,这些资源就又可以重新整合。2013年以后,国内市场需求打开,光伏发展进入新阶段。因为整条产业链都在国内,所以同行沟通成本更低,开始出现全产业链的自主和协同创新,各环节共同优化,加速了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这又进一步扩大了我国企业的竞争优势,更好地打开了国外市场。2018年以后,不仅欧洲“双反”结束,低价高效的光伏技术也刺激了全球需求的扩张,全球市场遍地开花。我国企业当年开拓海外市场的经验和渠道优势,现在又成了它们竞争优势的一部分。

从光伏产业的发展来看,政府的支持和补贴与企业成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欧美日等先进国家不仅起步早、政府补贴早,而且企业占据技术、原料和设备优势,在和中国企业的竞争中还借助了“双反”等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但它们的企业最终衰落,纷纷退出市场。无论是补贴也好、贸易保护也罢,政策最多可以帮助企业降低一些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但政府不能帮助企业克服最大的不确定性,即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发展出足够的能力和竞争优势。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保护和补贴政策最终会变成企业的寻租工具。这一点不仅对中国适用,对欧美也适用。但这个逻辑不能构成反对所有产业政策的理由。产业发展,无论政府是否介入,都没有必然的成功或失败。就新能源产业而言,补贴了虽然不见得会成功,但没有补贴这个行业就不可能存在,也就谈不上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摆脱对补贴的依赖了。

从光伏产业的发展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东亚产业政策模式”的另一个特点:强调出口。当国内市场有限时,海外市场可以促进竞争,迫使企业创新。补贴和优惠政策难免会产生一些低效率的企业,但这些企业在面对挑剔的海外客户时,是无法过关的。而出口量大的公司,往往是效率相对高的公司,它们市场份额的扩大,会吸纳更多的行业资源,压缩国内低效率同行的生存空间,淘汰一些落后产能。(41)当然,像我国这样的大国,要应对的国际局势变幻比小国更加复杂,所以不断扩大和稳定国内市场,才是行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若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阻碍落后企业破产,就会阻碍优胜劣汰和效率提升,加剧产能过剩的负面影响。地方政府竞争与重复建设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会降低产业进入门槛,可能会带来重复投资和产能过剩。这是在关于我国产业政策的讨论中经常被批评的弊端,光伏也是常被提及的反面教材。过度投资和产能过剩本身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就算没有政府干预,也是市场运行的常态。因为投资面对的是不可知的未来,自由市场选择的投资水平不可能恰好适应未来需求。尤其产业投资具有很强的不可逆性,没下注的还可以驻足观望,但下了注的往往难以收手,所以投资水平常常不是过少就是过多。若市场乐观情绪弥漫,投资者往往一拥而上,导致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跌,淘汰一批企业,而价格下跌可能刺激新一轮需求上升,引发新的过剩投资。这种供需动态匹配和调整过程中周期性的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但也正是因为这种产能过剩,企业才不得不在这场生存游戏中不断创新,增加竞争优势,加速优胜劣汰和技术进步。(42)

在我国,还有起码三个重要因素加剧了“重复投资”。首先,在发展中国家可以看到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知道很多产品的市场需求几乎是确定的,也知道相关的生产技术是可以复制的。比如大家都知道中国老百姓有钱之后会买冰箱、彩电、洗衣机,需求巨大,也能引进现成的生产技术,而国内产能还没发展起来,人人都有机会,所以投资一拥而上。其次,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很多优惠和补贴,比如低价土地和贴息贷款,都发生在工厂建设阶段,且地方领导更换频繁,倘若谈好的项目不赶紧上马,时间拖久了优惠政策可能就没有了。虽然企业不能完全预料建成投产后的市场需求,但投产后市场若有变化,总是有办法通过调整产量去适应。但如果当下不开工建设,很多机会和资源就拱手让人了,所以要“大干快上”。再次,地方往往追随中央的产业政策。哪怕本地条件不够,也可能投资到中央指定的方向上,这也是会引发各地重复投资的因素之一。(43)

“重复投资”并不总是坏事。在经济发展早期,各地政府扶持下的工业“重复投资”至少有两个正面作用。首先,当地工厂不仅提供了就业,也为当地农民转变为工人提供了学习场所和途径。“工业化”最核心的一环是把农民变成工人,这不仅仅是工作的转变,也是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彻底转变。这个转变不会自动发生,需要学习和培训,而这种学习和培训只能在工厂中完成。在乡镇企业兴起的年代,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尚未形成,各地都在政府扶持下重复建设各种小工厂,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都很低。但正是这种“离土不离乡”的工厂,让当地农民熟悉了工业和工厂,培养了大量工人,为后来我国加入WTO后真正利用劳动力优势成为世界工厂奠定了基础。从这个角度看,“工厂”承担了类似“学校”的教育功能,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应当予以扶持和补贴。

“重复投资”的第二个好处是加剧竞争。蜂拥而上的低水平产能让“价格战”成为我国很多产品的竞争常态。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本创新”是本土创新的主流。虽然西方会将此讥讽为“仿造”和“山寨”,但其实成本创新和功能简化非常重要。因为很多在发达国家已经更新迭代了多年的产品,小到家电大到汽车,我国消费者都是第一次使用。这些复杂精密的产品价格高昂,让试用者望而却步。如果牺牲一些功能和质量能让价格大幅下降,就有利于产品推广。当消费者开始熟悉这些产品后,会逐步提升对质量的需求。正因如此,很多国产货都经历了所谓“山寨+价格战”的阶段。但行业正是在这种残酷的竞争中迅速洗牌,将资源和技术快速向头部企业集中,质量迅速提高。就拿家电行业来说,国产货从起步到质优价廉、服务可靠、设计精美,占领了大部分国内市场,也就是20年的时间。其他很多消费者熟悉的产品,也大都如此。(44)

所以不管有没有政府扶持,要害都不是“重复建设”,而是“保持竞争”。市场经济的根本优势不是决策优势。面对不可知的未来,谁也看不清,自由市场上,失败也比成功多得多。市场经济的根本优势是可以不断试错,在竞争中优胜劣汰。(45)能保持竞争性的产业政策,与只扶持特定企业的政策相比,效果往往更好。(46)但所谓“特定”,不好界定。就算中央政府提倡的产业政策是普惠全行业的,并不针对特定企业,但到了地方政府,政策终归要落实到“特定”的本地企业头上。若地方政府保护本地企业,哪怕是低效率的“僵尸企业”也要不断输血和挽救,做不到“劣汰”,竞争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导致资源的错配和浪费。这是很多经济学家反对产业政策的主要原因。尤其是,我国地方政府有强烈的“大项目”偏好,会刺激企业扩张投资。企业一旦做大,就涉及就业、稳定和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容易破产重组。这在曾经的光伏巨头——江西赛维的破产重整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如前所述,2011年,赛维已经成了新余财政的第一贡献大户,创造就业岗位2万个,纳税14亿元,相当于当年新余财政总收入的12%。在政府背书之下,赛维获得了大量银行授信,远超其资产规模。自2012年起,赛维的债务就开始违约。地方政府屡次注入资金,并动员包括国开行在内的数家银行以各种方式救助,结果却越陷越深。2016年,赛维总资产为137亿元,但负债高达516亿元,严重资不抵债。其破产重整方案由地方政府直接主导,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当受偿率太低的债权人无法接受重整方案时,地方法院又强制裁决,引发了媒体、法律和金融界的高度关注。(47)

所以产业政策要有退出机制,若效率低的企业不能退出,“竞争性”就是一句空话。“退出机制”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政策本身要设计退出机制。比如光伏的“标杆电价”补贴,一直在降低,所有企业都非常清楚补贴会逐渐退出,平价上网时代终会来临,所以有动力不断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第二是低效企业破产退出的渠道要顺畅。这不仅涉及产业政策,也涉及更深层次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如果作为市场主体和生产要素载体的企业退出渠道不畅,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也就难以深化。然而“破产难”一直是我国经济的顽疾。一方面,债权银行不愿走破产程序,因为会暴露不良贷款,无法再掩盖风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不愿企业(尤其是大企业)走破产程序,否则职工安置和民间借贷等一系列矛盾会公开化。在东南沿海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破产程序相对更加规范。同样是光伏企业,无锡尚德和上海超日的破产重整就更加市场化,债权人的受偿率要比江西赛维高很多,这两个案例均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了“2016年十大破产重整典型案例”。但总体看来,无论是破产重整还是破产清算,我国在企业退出方面的制度改革和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节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最近几年,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是个热门话题。一讲到对高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硅谷风格的风险投资。然而美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不可能直接大规模照搬到我国,而是在移植和适应我国的政治经济土壤的过程中,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实现了嫁接,产生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这种地方政府投资高新产业的方式,脱胎于地方政府投融资的传统模式。在地方债务高企和“去产能、去杠杆”等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引导基金从2014年开始爆发式增长,规模在五年内翻了几番。根据清科的数据,截至2019年6月,国内共设立了1 686只政府引导基金,到位资金约4万亿元;而根据投中的数据,引导基金数量为1 311只,规模约2万亿元。(48)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既是一种招商引资的新方式和新的产业政策工具,也是一种以市场化方式使用财政资金的探索。理解这种基金不仅有助于理解我国的产业发展,也是深入了解“渐进性改革”的绝佳范例。引导基金和私募基金这种投资方式紧密结合,所以要了解引导基金,需要先从了解私募基金开始。私募基金与政府引导基金

私募基金,简单说来就是一群人把钱交给另一群人去管理和投资,分享投资收益。称其为“私募”,是为了和公众经常买卖的“公募”基金区别开。私募基金对投资人资格、募资和退出方式等都有特殊规定,不像公募基金的份额那样可以每天买卖。图4-1描绘了私募基金的基本运作方式。出钱的人叫“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以下简称LP),管钱和投资的人叫“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以下简称GP)。LP把钱交给GP投资和运作,同时付给GP两种费用:一种是基本管理费。一般是投资总额的2%,无论亏赚,每年都要交。另一种是绩效提成,行话叫“carry”。若投资赚了钱,GP要先偿还LP的本金和事先约定的基本收益(一般为8%),若还有多余利润,GP可从中提成,一般为20%。

图4-1

私募基金基本运作模式

举个简化的例子。LP投资100万元,基金延续两年,GP每年从中收取2万元管理费。若两年后亏了50万,那GP就只能挣两年总共4万的管理费,把剩下的46万还给LP,LP认亏。若两年后挣了50万,GP先把本金100万还给LP,再给LP约定的每年8%的收益,也就是16万。GP自己拿4万元管理费,剩下30万元的利润,GP提成20%也就是6万,剩余24万归LP。最终,GP挣了4万元管理费和6万元提成,LP连本带利总共拿回140万元。

GP的投资对象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公开交易的股票(二级市场),也可以是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一级市场),还可以是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一级半市场)。若投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那最终的“退出”方式就有很多种,比如把公司包装上市后出售股权、把股权出售给公司管理层或其他投资者、把公司整体卖给另一家并购方等。

LP和GP这种特殊的称呼和合作方式,法律上称为“有限合伙制”。与常见的股份制公司相比,“有限合伙”最大的特点是灵活。股份制公司一般要求“同股同权”和“同股同利”。无论持股多少,每一股附带的投票权和分红权是一样的,持有的股票数量越多,权利越多。但在“有限合伙”中,出钱的是LP,做投资决定的却是GP,LP的权利相当有限。不仅如此,若最后赚了钱,最初基本没出钱的GP也可以分享利润的20%。(49)此外,股份公司在注册时默认是永续经营的,但私募基金却有固定存续期,一般是7—10年。在此期限内,基金要经历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四个阶段(统称“募投管退”),到期后必须按照合伙协议分钱和散伙。(50)

在这种合作方式下,活跃在投资舞台镁光灯下的自然就是做具体决策的GP。很多投资业绩出众的GP管理机构和明星管理人大名鼎鼎。他们的投资组合不仅财务回报率高,而且包括了诸多家喻户晓的明星企业,行业影响力很大。这些明星GP受市场资金追捧,募集的基金规模动辄百亿元。

相比之下,出钱的LP们反倒低调得多。国际上规模大的LP大都是机构投资者,比如美国最大的LP就包括加州公立系统雇员养老金(CalPERS)和宾州公立学校雇员退休金(PSERS)等。一些国家的主权投资机构也是声誉卓著的LP,比如新加坡的淡马锡和GIC、挪威主权财富基金(GPFG)等。而国内最大的一类LP就是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其中既有中央政府的基金比如规模庞大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即著名的“大基金”),也有地方政府的基金,比如深圳市引导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深圳创新投资基团(即著名的“深创投”)。

与地方政府投资企业的传统方式相比,产业引导基金或投资基金有三个特点。第一,大多数引导基金不直接投资企业,而是做LP,把钱交给市场化的私募基金的GP去投资企业。一支私募基金的LP通常有多个,不止有政府引导基金,还有其他社会资本。因此通过投资一支私募基金,有限的政府基金就可以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目标产业,故称为“产业引导”基金。同时,因为政府引导基金本身就是一支基金,投资对象又是各种私募基金,所以也被称为“基金中的基金”或“母基金”(fund of funds, FOF)。第二,把政府引导基金交给市场化的基金管理人运作,实质上是借用市场力量去使用财政资金,其中涉及诸多制度改革,也在实践中遭遇了各种困难(见下文)。第三,大多数引导基金的最终投向都是“战略新兴产业”,比如芯片和新能源汽车,而不允许投向基础设施和房地产,这有别于基础设施投资中常见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见第三章)。

上一章介绍城投公司的时候解释过,政府不可以直接向银行借贷,所以需要设立城投公司。政府当然也不可以直接去资本市场上做股权投资,所以在设立引导基金之后,也需要成立专门的公司去管理和运营这支基金,通过这些公司把基金投资到其他私募基金手中。这些公司的运作模式大概分为三类。第一类与城投公司类似,是政府独资公司,如曾经投资过京东方的北京亦庄国投,就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100%股权。第二类是混合所有制公司。比如受托管理深圳市引导基金的深创投,其第一大股东是深圳市国资委,但持股占比只有28%左右。第三类则有点像上一章中介绍的华夏幸福。很多小城市的引导基金规模很小,政府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为其组建一家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所以干脆把钱委托给市场化的母基金管理人去运营,比如盛世投资集团。

政府引导基金的概念很容易理解。在国际上,作为机构投资者的LP早就有了多年的运作经验,组建了国际行业协会,与全球各种机构型LP分享投资与治理经验。(51)但从我国实践来看,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需要三个外部条件。首先是制度条件。要想让财政预算资金进入风险很大的股权投资领域,必须要有制度和政策指引,否则没人敢做。其次是资本市场的发育要比较成熟。政府基金要做LP,市场上最起码得有足够多的GP去管理这些资金,还要有足够大的股权交易市场和退出渠道,否则做不起来。再次是产业条件。产业引导基金最终要流向高技术、高风险的战略新兴行业,而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这样的企业才会大批出现。政府引导基金兴起的制度条件

2005年,发改委和财政部等部门首次明确了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投企业的设立与发展。(52)2007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施行,LP/GP式的基金运作模式正式有了法律保障。本土第一批有限合伙制人民币基金随后成立。2008年,国务院为设立引导基金提供了政策基础,明确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明确了政府引导基金可以按照“母基金”的方式运作,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增加对创业企业的投资。同时要求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运作。这16个字成了各地引导基金设立和运作的基本原则。(53)

政府的钱以“股权”形式进入还未上市的企业之后,如果有一天企业上市,这些“国有股份”怎么办?要不要按照规定在IPO(首次公开募股)时将10%的股份划转给社保基金?(54)如果要划转,那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其他政府出资人,恐怕都不愿意。因此,为提高国有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的积极性,2010年财政部等部门规定: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机构和国有创投引导基金,可在IPO时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55)

GP的收费也是个问题。虽然2%的管理费和20%的业绩提成是国际惯例,但如果掌管的是财政资金,也该收取这么高比例的提成么?2011年,财政部和发改委确认了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了GP在收取管理费(一般按1.5%—2.5%)的基础上可以收取增值收益部分的20%,相当于承认了GP创造的价值,不再将GP仅仅视作投资“通道”。(56)

以上政策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奠定了制度基础,但其爆发式发展却是在2014年前后,最直接的“导火索”是围绕新版《预算法》的一系列改革。改革之前,地方政府经常利用预算内设立的各种专项基金去招商引资,为企业提供补贴(如第三章中介绍的成都市政府对成都文旅的补贴)。而在2014年改革后,国务院开始严格限制地方政府对企业的财政补贴。这些原本用于补贴和税收优惠的财政资金,就必须寻找新的载体和出路,不能趴在账上。因为新《预算法》规定,连续两年还没花出去的钱,可能将被收归同级或上级财政统筹使用。(57)

到了这个阶段,基本制度框架已经搭好,地方政府也需要为一大笔钱寻找出路,产业引导基金已是蓄势待发。但这毕竟是个新事物,还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指南。自2015年起,财政部和发改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细则,为各地提供了行动指南。其中最重要的是两点。第一,再次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允许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出现亏损。第二,明确了财政部门虽然出资,但“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并且明确要求各地财政部门配合,“积极营造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实现市场化运作。(58)

之后,政府引导基金就进入了爆发期。根据清科数据,2013年全国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已到位资金约400亿元,而2014年一年就暴增至2122亿元,2015年3 773亿元,2016年超过了1万亿元。很多著名的产业引导基金都创办于这一阶段,比如2014年工信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即“大基金”),首期规模将近1 400亿元。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引导基金也成立于这个阶段。政府引导基金兴起的金融和产业条件

引导基金大多采用“母基金”方式运行,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于市场化的私募基金,通过后者投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这种模式的繁荣,需要三个条件:有大量的社会资本可以参与投资、有大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有畅通的投资退出渠道。其中最重要的是畅通的资本市场退出渠道。

21世纪头十年,为资本市场发展打下制度基础的是三项政策。第一,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和风险投资机制等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二,2005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问题,是证券市场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改革。(59)第三,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开始实施,正式把发起人股和风投基金持股区别对待。上市后发起人股仍实行3年禁售,但风投基金的禁售期可缩短至12个月,拓宽了退出渠道。同年,证监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确立了IPO的审核标准。(60)

这些政策出台前后,上海和深圳的交易所也做了很多改革,拓宽了上市渠道。2004年和2009年,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分别在深交所开板。2013年,新三板扩容全国。2019年,科创板在上交所开市,并试行注册制。国内上市渠道拓宽后,改变了过去股权投资机构“两头在外”(海外募资,海外上市、退出)的尴尬格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开始由人民币基金主导,外币基金不再重要。

至于可以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的“社会资本”,既包括大型企业的投资部门,也包括其他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后者也随着21世纪的各项改革而逐步“解放”,开始进入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比如,在2010年至2014年间,保监会的一系列规定让保险资金可以开始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以及创投基金。(61)

所以2006年至2014年,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很快,一大批优秀的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和人才开始涌现。2014年,境内IPO重启,股权投资市场开始加速发展。也是从这一年起,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趋势和股权投资基金整体的发展趋势开始合流,政府资金开始和社会资本融合,出现了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财政资源的重要现象。政府引导基金也逐渐成为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最为重要的LP之一。

绝大多数政府引导基金最终都投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战新产业”),这是由这类产业的三大特性决定的。首先,扶持和发展战新产业是国家战略,将财政预算资金形成的引导基金投向这些产业,符合政策要求,制度上有保障。从“十二五”规划到“十三五”规划,国务院都对发展战新产业做了专门的规划,将其视为产业政策的重中之重。要求2015年战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需达到8%(已实现);2020年达到15%;2030年,战新产业应该发展成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使我国成为世界战新产业重要的制造中心和创新中心。在这两个五年规划中,都提出要加大和创新财税与金融政策对战新产业的支持,明确鼓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扩大投资规模,促进战新产业快速发展。

其次,战新产业处于技术前沿,高度依赖研发和创新,不确定性很大,所以更需要能共担风险并能为企业解决各类问题的“实力派”股东。从企业角度看,引入政府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不仅引入了资金,也引入了能帮企业解决困难的政府资源。而从政府角度看,股权投资最终需要退出,不像补贴那样有去无回。因此至少从理论上说,与不用偿还的补贴相比,产业基金对被投企业有更强的约束。

再次,很多战新产业正处在发展早期,尚未形成明显的地理集聚,这让很多地方政府(如投资京东方的合肥、成都、武汉等)看到了在本地投资布局的机会。而“十三五”关于发展战新产业的规划也鼓励地方以产业链和创新协同发展为途径,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形成创新经济集聚发展新格局。引导基金的成绩与困难

最近几年,在公众熟知的很多新技术领域,比如新能源、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大多数知名企业和投资基金的背后都有政府引导基金的身影。2018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了针对我国产业和科技政策的“301调查报告”,其中专门用了一节来讲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62)调查发布后,该报告中提到的基金还收到了一些同行发来的“赞”:工作业绩突出啊,连美国人都知道你们了。

引导基金成效究竟如何,当然取决于这些新兴产业未来的发展情况。成了,引导基金就是巨大的贡献;不成,就是巨大的浪费。投资的道理由结果决定,历来如此,当下言之尚早。从目前情况看,撇开投资方向和效益不论,引导基金的运营也面临多种困难和挑战。与上一章中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同,这些困难不是因为地价下跌或债台高筑,而属于运用财政资金做风险投资的体制性困难。主要有四类。

第一类是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目标与风险投资可能亏钱之间的矛盾。虽然原则上引导基金可以亏钱,但对基金的经营管理者而言,亏了钱不容易向上级交待。当然,对大多数引导基金而言,只要不亏大钱,投资的财务回报率高低并非特别重要,关键还是招商引资,借助引导基金这个工具把产业带回本地,但这就带来了第二类困难。

第二类困难源自财政资金的地域属性与资本无边界之间的矛盾。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机构类LP追求的就是财务回报,并不关心资金具体流向什么区域,哪里挣钱就去哪里。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源自地方财政,本质还是招商引资工具,所以不可能让投资流到外地去,一定要求把产业带到本地来。但前两章反复强调过,无论是土地还是税收优惠,都无法改变招商引资的根本决定因素,即本地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前景。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一些中心城市,大企业云集,各种招商引资工具包括引导基金,在完成招商目标方面问题不大。但在其他地区,引导基金招商作用其实不大,反而造成了新的扭曲。有些地方为吸引企业,把本该是股权投资的引导基金变成了债权工具。比如说,引导基金投资一亿元,本应是股权投资,同赚同亏,但基金却和被投企业约定:若几年后赚了钱,企业可以低价回购这一亿元的股权,只要支付本金再加基本利率(2%—5%)就行;若企业亏了钱,可能也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偿还这一亿元本金。这就不是股权投资了,而是变相的低息贷款。再比如,引导基金为吸引其他社会资本一起投资,承诺未来可以收购这些社会资本的股权份额,相当于给这些资本托了底,消除了它们的投资风险,但同时也给本地政府增加了一笔隐性负债。这种“名股实债”的方式违背了股权投资的原则,也违背了“去杠杆”和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初衷,是中央明确禁止的。(63)

第三类困难源于资本市场。股权投资对市场和资金变化非常敏感,尤其在私募基金领域。在一支私募基金中,作为LP之一的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份额一般不会超过20%。换句话说,若没有其他80%的社会资本,这支私募基金就可能募集失败。在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见第六章)之后,各种社会资本急剧萎缩,大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倒闭,很多引导基金也独木难支,难有作为。

第四类困难是激励机制。私募基金行业收入高,对人才要求也高。而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脱胎自政府和国企,一般没有市场化的薪酬,吸引不了很多专业人才,所以才采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把钱交给市场化的私募基金GP去管理。但要想和GP有效沟通、监督其行为、完成产业投资目标,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业务水平也不能落伍,也需要吸引和留住人才,所以需要在体制内调整薪酬结构。各地做法差异很大。在市场化程度高、制度比较灵活的地方如深圳,薪酬也更加灵活一些。但在大部分地区,薪酬激励机制仍是很难突破的瓶颈。

结语

经济发展是企业、政府、社会合力的结果,具体合作方式取决于各自占有的资源,而这些资源禀赋的分布格局由历史决定。我国的经济改革脱胎于计划经济,政府手中掌握大量对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资源,如土地、银行、大学和科研机构等,所以必然会以各种方式深度参与工业化进程。政府和市场间没有黑白分明的界限,几乎所有的重要现象,都是这两种组织和资源互动的结果。要想认识复杂的世界,需要小心避免政府和市场的二分法,下过于简化的判断。

因此,本章尽量避免抽象地谈论产业发展和政府干预,着重介绍了两个具体行业的发展过程和一个特定产业政策工具的运作模式,希望帮助读者了解现象的复杂和多面性。大到经济发展模式、小到具体产业政策,不存在脱离了具体场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根据现实变化不断调整。政策工具需要不断发展和变化,因为政府能力和市场条件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在这个意义上,深入了解发达国家的真实发展历程,了解其经历的具体困难和脱困方式,比夸夸其谈的“华盛顿共识”更有启发。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期,基础设施不完善、法制环境不理想、资本市场和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因此以信用级别高的地方政府和国企为主体、以土地为杠杆,可以撬动大量资源,加速投资进程,推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这种模式的成就有目共睹,但也会带来如下后果:与土地相关的腐败猖獗;城市化以“地”为本,忽略了“人”,民生支出不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滞后;房价飞涨,债务急升;经济过度依赖投资,既表现在民众收入不高所以消费不足,也表现在过剩产能无法被国内消化、向国际输出时又引起贸易失衡和冲突。这些都是近些年的热点问题,催生了诸多改革,本书下篇将逐一展开讨论。

扩展阅读

工业生产离日常生活比较远,所以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最好还是先从感性认识入手。近些年中央电视台拍了很多关于我国工业的纪录片,其中《大国重器》《超级工程》《创新中国》《大国工匠》《军工记忆》等都值得一看。工业和技术的发展很不容易,有很多重要的非经济因素,如奋斗精神和家国情怀等,这些在上述影像记录中都能看到。

关于行业和企业的研究著作,我首先推荐北京大学路风的《光变:一个企业及其工业史》(2016),讲的是京东方和光电显示行业的故事。这本大书充满了精彩的细节,虽然是单一行业和企业的故事,但如此深度和详细的记录,国内罕见。其中很多对技术工人和经理的访谈非常宝贵,有很多被传统分析和理论抽象掉的重要信息。路风教授研究其他行业的文章结集也都很好,比如《走向自主创新:寻找中国力量的源泉》(2019)和《新火:走向自主创新2》(2020),讲述了我国汽车、大飞机、核能、高铁等行业的发展故事。而对于新工业革命、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中的企业和投资故事,吴军的《浪潮之巅》通俗精彩,已经出到了第四版(2019)。

如果想从更宏大的历史背景和国家兴衰角度去看待工业投资和发展,我从诸多杰作中推荐三种读物。其共同点是“能大能小”,讲的是经济发展和历史大故事,但切入点还是具体产业和企业。哈佛商学院麦克劳的《现代资本主义:三次工业革命中的成功者》(1999)和哈佛大学史学家贝克特的《棉花帝国》(2019)都是杰作,书名解释了内容。史塔威尔的《亚洲大趋势》(2014)讲的是我们的近邻日韩以及中国自己的成功故事,也对比了一些东南亚的失败故事,思路和结构清楚,案例易懂。无论是制度也好、战略也罢,终究离不开人事关系。事在人为,理解这其中所蕴含的随机性,是理解所谓“entrepreneurship”的起点。相比于“企业家精神”,这个词更应该翻译为“进取精神”,不仅企业家,官员、科学家、社会各界都离不开这种精神。

(1) 关于这个道理,更详细的阐述可以参考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阿克尔洛夫(George Akerlof)的文章(2020)和另一位诺奖得主罗伯特·希勒(Robert Shiller)的著作(2020)。

(2) 数据来自中信证券袁健聪等人的行业分析报告(2020)。

(3) 数据来自北京大学路风的企业史杰作(2016)。如无注明,本节关于京东方发展历程的介绍均来自该书。

(4) 见财新网2013年1月4日报道《发改委就三星等垄断液晶面板价格案答问》,以及《中国贸易报》2016年8月2日报道《中企面临反垄断三大挑战四大风险》。

(5) 简单来说,“X代线”中的X数字越高,产出的屏幕就越大。比如5代线的主打产品是17英寸屏,6代线的主打产品是32英寸屏。

(6) 贷款和补贴的具体数字,来自财新网2007年4月16日的文章《疯狂的液晶》。

(7) 合肥建投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了这次增发。

(8) 数据来自京东方2009—2011年的年报。从京东方的角度看,大规模定向增发的募资其实不容易,需要找到足够多的机构投资者。倘若合肥政府财力雄厚的话,本不需要这么麻烦。

(9) 2009年国务院发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10) 见京东方2009年年报。

(11) 这部分贷款贴息由高新区政府支付给成都高投,算作这家城投公司的营业外收入,而不算在京东方的账上,虽然补贴的是京东方。这些财务细节来自成都高新投资集团在债券市场上的募集说明书,感兴趣的读者可以从上海清算所的网站上下载。

(12) 见京东方2014年年报。

(13) 关于合肥建投对10.5代线的资金投入细节,来自其公司网站上的“大事记”。

(14) 华星光电和TCL的数据来自《财新周刊》2019年第2期文章《李东生闯关》。

(15) 产业之间的联系紧密而复杂,犹如巨网。有些产业的外溢性极强,政府若扶持这些产业,会对整个经济产生正面影响。这方面研究很多,比如普林斯顿大学刘斯原的论文(Liu, 2019)。

(16) 关于世界银行的质疑,来自史塔威尔(Studwell)关于亚洲发展的著作(2014)。

(17) 关于韩国20世纪70年代的产业政策有很多研究,基本过程和事实是清楚的。但严谨的微观数据分析尤其是对上下游产业的价格和产出等影响的估计,最近才有,详见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莱恩(Lane)的论文(2019)。当然,政府扶持不是产业发展的充分条件,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在发挥作用,但政府扶持和大量资金的投入无疑是这些产业高速发展的必要条件。

(18) 关于光电显示产业链国产化的分析报告很多,因为其中不少国内企业规模已经不小,成了上市公司,比如三利谱和精测电子等。外商直接投资(FDI)对本地供应链企业的正面拉动作用,有很多研究,几乎算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定论了,读者可以参考哈夫拉内克(Havranek)和伊尔索娃(Irsova)的总结性论文(2011)。

(19) 国际贸易并不是无条件双赢的。在引入动态规模经济和学习效应之后,自由贸易可能会损害一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读者可参考诺贝尔奖得主克鲁格曼(Krugman)的论文(1987)、伦敦政经学院阿温·杨(AlwynYoung)的论文(1991)或数学家戈莫里(Gomory)和经济学家鲍莫尔(Baumol)的著作(2000)。

(20) 关于自主创新,北京大学路风的著作(2016,2019,2020)中有很多精彩而独到的分析。

(21) 具体数据参见IMF两位经济学家的论文(Cherif and Hasanov, 2019)。

(22) 韩国的出口数据来自IMF两位经济学家的论文(Cherif and Hasanov, 2019)。北京大学林毅夫关于“比较优势”和产业升级的理论被称为“新结构经济学”,读者可以阅读他的著作(2014),其中也包括很多学者对这一理论的讨论以及林教授的回应。这些对话和争论非常精彩,可以帮助理解和澄清很多问题。

(23) 中国人民大学刘守英和杨继东(2019)统计了我国1 240种出口商品的“显性比较优势”,其中有196种商品2016年在国际上有比较优势,但1995年没有。这些新增产品很多来自复杂程度较高的行业,比如机械、电器、化工等。

(24) 产品复杂度的数据来自哈佛大学国际发展中心的“The Atlas of Economic Complexity”项目。

(25) 密歇根大学列夫琴科(Levchenko)的论文(2007)分析了制度质量和产品复杂性之间的关联。

(26) 来自2013年《环球企业家》的文章《烧钱机器京东方:国开行200亿融资背后的政商逻辑》。转引自搜狐财经频道https://m.sohu.com/n/364543762/

(27) 在“新经济地理学”或“空间经济学”的理论中,产业一旦形成,经济力量就会加速地理集聚。但对集聚的具体位置而言,“初始条件”影响很大,对初始条件的微小干预就可能影响最终的产业地理格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若追溯很多产业集聚地区的历史根源,都会发现一些偶然因素曾发挥过关键作用,比如在京东方的例子中是合肥时任领导的支持。克鲁格曼写过一本小册子(2002),讲述了这种偶然性和经济力量的结合对产业地理格局的影响。

(28) 见《财新周刊》2019年第44期的文章《面板产能过剩地方国资投资冲动暗藏隐忧》。

(29) 我国光伏产业规模的数据来自中信证券弓永峰和林劼的研究报告(2020)。

(30) 全球光伏组件价格的降幅估算来自能源专家、普利策奖得主耶金(Yergin)的著作(2020)。全球和我国装机总量的数据来自全球可再生能源行业智库REN21的报告(2020)。

(31) 关于光伏产业的早期发展史,可以参考西瓦拉姆(Sivaram)的专著(2018)。

(32) 光伏上市公司数量来自《中国改革》2010年第4期文章《太阳能中国式跃进》。

(33) 数据来自《财新周刊》2017年第37期的文章《破产重整的赛维样本》。(34) 光伏企业数量和出口的数据来自兴业证券朱玥的报告(2019)。国内市场销量占比数据来自西瓦拉姆(Sivaram)的著作(2018)。

(35) 参见《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苏政办发[2009]85号)。

(36) 2011年7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核定上网电价为每度电1.15元。2013年8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后,开始实行分区上网电价。

(37) 上海对不同用电量实行差别定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对海上风电和光伏电站的补贴办法。

(38) 数据来自兴业证券朱玥的报告(2019)。

(39) 欠补总额的数据来自《财新周刊》2018年第25期的封面文章《巨额补贴难支 光伏断

奶》。关于电网建设和消纳新能源电量之间的矛盾,相关报道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40) 关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变的动态过程及其中最优的税收和补贴政策组合,可以参考麻省理工学院的阿西莫格鲁(Acemoglu)等人的论文(2016)。

(41) 进入全球市场会提升本国企业效率,不仅是由于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分工可以提升效率,也是由于更大规模的市场会提升高效企业的市场份额,压缩低效企业的生存空间,这便是经典贸易理论“Melitz模型”的核心思想。读者可以参考哈佛大学梅里兹(Melitz)和多伦多大学特雷夫莱(Trefler)的介绍性文章(2012)。

(42) 不确定性对投资行为和经济周期的影响,是经济学的重要议题之一,有很长的研究传统。读者可参考斯坦福大学布鲁姆(Bloom)对这个领域精彩且通俗的介绍(2014)。

(43) 第一个因素被称为“潮涌现象”,详见北京大学林毅夫、巫和懋和邢亦青的论文(2010)。

第二个因素被称为“Oi-Hartman-Abel”效应,即企业可以通过扩张(此处指建厂)获得好处,同时可以通过收缩(此处指投产后调整产能)避免风险,详见斯坦福大学布鲁姆(Bloom)的论文(2014)。第三个因素,即各地产业扶持目标逐渐和中央产业政策趋同

的现象,见复旦大学赵婷和陈钊的论文(2019)。

(44) 中欧商学院叶恩华(George Yip)和布鲁斯·马科恩(Bruce Mckern)的著作(2016)系统分析了我国企业成本创新的很多案例。

(45) 关于市场经济的核心不是决策优势而是优胜劣汰的思想,已故经济学家阿尔钦(Alchian)半个多世纪前的文章(1950)今天看依然精彩。

(46) 我国竞争性的产业政策,比如针对全行业的补贴、税收减免、低息贷款等,对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效率有正面作用,参见哈佛大学阿吉翁(Aghion)和马里兰大学蔡婧等人的论文(2015)。

(47) 详细情况可以参考《财新周刊》2017年第37期的报道《破产重整的赛维样本》。

(48) 清科和投中是两家研究私募基金的国内机构。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全、不透明,所以不同的估计差别很大,此处的数字引自《财新周刊》2020年第39期的封面报道《监管十

万亿私募股权基金》。在私募基金行业,基金的目标规模通常并不重要,实际募资和到位资金一般远小于目标规模。媒体上经常看到的天文数字般的政府引导基金目标规模,没有太大意义。

(49) 在实际运作中,LP也会设计各种各样的机制来监督和激励GP,使其行事符合LP利益。比如出资较多的LP可能要求参与GP的投资决策,在GP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有一席投票权或否决权,或者派出观察员。再比如在组建基金时,GP通常也会象征性地投入一些钱,以示与LP利益绑定,一般就是LP出资总额的1%—2%。

(50) 私募基金兴起于美国,与资本市场上的“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紧密相关。这种金融工具的兴起,背后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包括对公司角色认知的转变、全球化后劳资关系的转变、金融管制放松等。美国智库CEPR的阿佩尔鲍姆(Appelbaum)和康奈尔大学巴特(Batt)的著作(2014)对私募基金和杠杆收购的时代背景和逻辑做了精彩的分析和介绍。

(51) 如2002年在华盛顿成立的“机构类LP协会”(InstitutionalLimitedPartnerAssociation,ILPA)。

(52)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53)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54) 2002年财政部规定,海外上市的国有企业要把发行股数的10%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2009年,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联合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凡在境内IPO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IPO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55) 2010年,财政部联合国资委和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发布《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56) 2011年,财政部和发改委发布《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57) 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坚决予以取消”。关于财政结余资金,新版《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58) 2015年最后两个月,财政部连续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59) 我国股市上曾经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这种“股”和“权”分置的状况让非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受到严重限制,造成了很多扭曲。2005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开始。

(60) 2006年,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

(61) 2010年,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者将总资产的4%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2014年,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为险资进入创投基金扫清了障碍。

(62) 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301调查报告”:“Findings of the Investigation into China's Acts,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63) 根据海通证券姜超、朱征星、杜佳等人的估计(2018),截至2017年底,由PPP和政府基金所形成的各类“名股实债”,总额约3万亿元左右。2017年初,发改委出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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