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盛朗会旷学校里的课, 却从来没有旷过训练。

他很清楚游泳是他改变命运的最好的途径,也将自己对未来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接下来的全运会上,一点儿都不敢懈怠。

“教练肯定说他不在呀!”孙明珠嘲道,“教练最烦你们这种女生跑去打搅盛朗训练了。”

杨素素的脸黑云密布, 电闪雷鸣。林知夏的脸色倒是阴转了晴。

“盛朗周一会回来上课, 你到时候再给他好了。”王悦灵说, “盛朗的生日是六月六号吧, 还有几天呢。”

杨素素说:“我有个钢琴比赛要参加,明天就得动身去上海, 回来的时候盛朗的生日都过了。”

“我会帮你转交给盛朗的。”林知夏将礼盒接了过来。

杨素素无精打采地点了点头, 转身走了两步, 又不甘心地补充了几句:“再帮我带句话给盛朗,就说让他不用躲着我。上次片场那事,我也知道做得不对, 不会再犯了。希望他能和我们家公司再合作。我哥很欣赏他, 会好好捧他的。”

孙明珠他们对这番话听得一头雾水。林知夏则很迅速地抓住了重点,问:“你家的公司是……”

“就是‘锐风’呀, 我家是大股东。”杨素素得意。

众人大吃一惊,纷纷朝林知夏看去。

林知夏倒是很稳得住。

林知夏当时只当杨素素从别处得到了消息过来探班, 并没有把她“锐风”联系在一起,所以事后也没有和盛朗讨论过这个事。

“盛朗知道?”林知夏问。

“怎么不知道?”杨素素高高地抬起了下巴, “盛朗之所以会被选中做模特, 还是我哥亲自挑的呢。我哥看在我的份上,才给他开了特别高的工资。哎呀, 我也不是邀功,但是盛朗现在有这样的名气,真离不开我家对他的提拔!”

“这还叫不是邀功……”王悦灵的嘴撇到了耳根, “这种好事,你居然一直忍着没宣扬,还真不是你的风格。”

杨素素脸皮一阵抽搐,勉强说:“我才不是那种虚荣浮浅的人!我施恩不图报,只要盛朗发展好,我就别无所求了!”

话是这么说,可想到自己帮了盛朗那么大的忙,他竟然都没有告诉别人,平时还是对自己不理不睬的,杨素素就委屈得想哭。

自己还真是里典型的痴恋男主、一个劲儿地付出,却始终得不到回应的女主。难道只有等她终于心灰意冷地放手走开,盛朗才会幡然悔悟,掉头过来追她吗……

杨素素在脑子里演着一出“追妻火葬场”的剧,满脸凄凄地走开了。

“这丫头的花痴病越来越严重了。”孙明珠嘲道,“她说的可靠吗?”

“她还真没瞎说。”王悦灵用手机飞快地搜到了“锐风”的官网,“这上面有他们公司大老板们的开会合影。你们看,这个不就是杨素素她哥吗?”

杨景行年轻时髦,长得也不错,虽然个子不高,但是站在一群肥头大耳的高管中,又是C位,十分醒目。

“她哥叫什么名字来着?”

“杨景行。”林知夏说。

林知夏对那个男人记忆非常深刻,哪怕杨景行在他这里出场次数并不多。

那个男人看盛朗的目光,虽然并不猥琐下流,甚至算得上欣赏喜爱的,却总有一种让林知夏不舒服之处。

好像自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了。

林知夏拿了杨景行的名片后,特意在网上搜过这个人。

杨景行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个服装设计师,但是资料很少。

后来除了把杨素素从片场拉走那次外,杨景行就没再出现过。林知夏也就将这个男人从生活里淡化掉了。

“她哥还挺有名的,有自己的服装品牌。”王悦灵对搜索引擎的运用显然林知夏更熟练精湛,很快找出了杨景行更多的资料,“他还有个英文名叫Julian·YANG,有他办个人秀展的新闻……哟!这是他男朋友,好帅呀!”

男朋友?

孙明珠和钱维安不约而同地往王悦灵的手机前伸脑袋,还没看清,手机就被对面的林知夏一把夺走了。

手机屏幕里有一张照片,杨景行正侧头亲吻一个俊美的年轻男人的脸。

两人都赤着胳膊,背景是阳光灿烂的热带海滩。他们姿态相当亲密,绝对不可能只是普通朋友。

更别提新闻还备注了一句:Julian·YANG和男友Eric·XXX在塔希提海滩。

这个叫Eric的男人也是个欧亚混血,容貌惊艳,身躯健美,新闻里提到他是一名超模。

“品味不错。”林知夏把手机还给了王悦灵。

“然后呢?”孙明珠问,“盛朗和这么一个骚包基佬来往,还瞒着你。你就这点反应?”

“别歧视人家。”林知夏平静地说,“你们也不能一边拿我和盛朗凑CP开玩笑,一边歧视同志群体吧?”

这话一针见血,两个女生都不吭声了。

钱维安挠头:“狼哥不是很挺讨厌那类人的吗?平时稍微开点玩笑他就要发火的,怎么还去给人家打工?”

“盛朗是去赚钱的,又不是去交友的。”林知夏脸色淡然,“老板什么取向,和他有什么关系?”

“那他干吗不和你说?”孙明珠问。

林知夏掀起眼皮扫了她一眼:“……还能为什么?不就是怕被你们误会吗?”

三言两语,硬生生将盛朗的行为圆得合情合理,甚至还倒赚了点同情分。

林知夏说:“这都是因为盛朗要给我凑钱去冬令营,才会从杨素素她哥接了活儿。反正盛朗以后要专心训练,也不会和杨家人再来往了。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吧。”

王悦灵憋着一肚子话想说,可是对着林知夏那一张正光伟的脸,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回头你们也别拿这个事去问盛朗。”林知夏叮嘱“他就是不想被人拿去和杨家人说闲话,我们多体谅一下他吧。”

林知夏是小团体的主心骨,他的话一向很有权威。孙明珠他们都应了下来。

到了晚自习的时候,孙明珠抱着作业本去一班找林知夏。

九中只有部分学生住校,所以晚自习对串班管得不严。孙明珠经常找林知夏一起上自习,有不懂的功课也方便请教他。

可到了教室,却没见到林知夏的人。

林知夏再度翘了晚自习。

此时此刻,林知夏刚走下公交车,眺望着夜色中灯火明亮的游泳馆,一脸若有所思-

才下过一场小雨,月亮在薄纱般的云层后投映出一团淡淡的光。

南方的暮春总是这么潮湿,林知夏从校门口走到游泳馆,浑身已出了一层细汗,胸口也给这粘乎乎空气堵得有点透不过气来。

好在游泳馆里十分凉爽,人声、水声,教练的口哨声,正从半开的门里传出来。

还有小孩子的笑闹声——晚上游泳馆比白天热闹,有些队员的家人会在晚上过来看他们训练。

林知夏沿着看台楼梯走到最前面,一眼就望见了正站在泳池边的盛朗。

盛朗大概才从水里出来,正抹着脸,一边和队友说笑。

林知夏很喜欢看盛朗在游泳队里的样子,完全可以用“如鱼得水”这个词来形容。

特别放松、恣意,完全没有他在学校里那一股和周围格格不入的别扭。

盛朗其实是个相当自律的人,他并非不能接受规矩的约束。只需要找对方向,做他喜欢的事,他就会成为这一行的佼佼者。

林知夏倚着栏杆,含笑望着盛朗,也不急着打招呼。

旁边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几个年轻女孩儿也正坐在前排,对着下面的游泳队友指指点点。

林知夏的目光落在一个长发红唇的少女多看了两眼。

心眼妹年纪应该比盛朗大一点,经济条件也不错,至少能送得起很高档的皮鞋。

这少女穿着时髦,妆容浓艳,身段窈窕有致,看着就很火辣带劲儿。

盛朗喜欢这样的女孩儿?

“你又翘课了!”

林知夏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看台下方,正抄着手望着林知夏,碧眼里满是狡黠。

“野了呀,林知夏。大晚上的不好好在教室里上自习,跑到游泳馆里来看女孩儿?”

“谁看女孩儿了?”林知夏趴在栏杆上朝下望,“我是过来给你送点东西的。”

“哦。”盛朗挑眉,“原来是来看我的。想我了?”

林知夏的脸腾起了一片薄红,轻唾了一口:“你最近到底从哪里学来这么些油嘴滑舌?调戏人也要分个对象。”

“不喜欢?那你还脸红。”盛朗笑嘻嘻。

“正常人被调戏了都会脸红。”

盛朗大言不惭:“我就不会。”

林知夏说:“你不是人,你是条狗!”

盛朗望着林知夏,碧眼明亮得像透着光的祖母绿。

他朝林知夏勾了勾手。

林知夏抓着栏杆把身子探下去,盛朗踮着脚,两张面孔凑近了,双目对望。

盛朗朝林知夏叫了一声:“汪——”

林知夏的瞳孔微微放大,感觉一股微弱的气流拂面而来,穿透了整个魂灵。

盛朗的笑容太明朗快乐了,就像一只摇着尾巴的萨摩耶。林知夏很想伸手揉他的脑袋,可惜够不这。

“带给我的东西呢?”盛朗问。

林知夏举了一下手里的袋子:“有你想吃的牛肉干什么的。哦,还有,杨素素托我把这个送给你,生日礼物。”

林知夏把那个礼盒丢给盛朗。

盛朗把盒子打开,里面果真是一支手表。

“我去,欧米伽的表!”盛朗又把盒子啪地一声合上了,抛回给了林知夏,“太贵了,我不能收。你替我还给她。”

林知夏点了点头。

杨素素的心意是十足真挚的,但是这行事风格也是盛朗消受不起的。

“怎么?”盛朗盯着林知夏,“有什么不对的?”

这家伙太敏锐了,真像头狼。林知夏觉得自己的脸色已装得够好的了,还是被盛朗看出了一点端倪。

“小狼,杨素素她哥后来还有来找过你吗?”

盛朗的耳朵轻轻抽了一下:“杨素素都消停了,她哥也没理由来找我麻烦了吧?怎么了?”

“没什么。”林知夏说,“你昨天……训练怎么样?”

“老样子。”盛朗耸肩。

教练在那头吹哨子。

“去吧。”林知夏笑了笑,“我也该回去了,还赶得第二节课……”

盛朗笑容灿烂:“好好做卷子,少看大姑娘。我训练完了给你打电话。”-

盛朗这一轮训练完,一年一度的高考也到了跟前。

九中今年是考场之一,为了布置考场,全校学生跟着高三考生一道放了几日温书假。

考生们正在为了明日的高考养精蓄锐的时候,盛朗他们孩却如脱缰的野马,轰隆隆地奔进了游乐园——今天是盛朗十八岁生日,大伙儿决定好好疯狂一天。

十来岁的青少年,有着孩子的童心和成年人的体力,进了游乐园简直就像一群关了一年的猴子被放下了山。

盛朗再度展示了他运动员超级耐操的体质。

坐过山车和海盗船,第一遍下来,王高才就要吐了,盛朗却兴致勃勃地反复玩了三遍才过瘾。

等玩完水上飞车,所有人从头到脚都在滴水,像一群刚上岸的水鬼。

林知夏呛了水,一个劲呸呸呸:“我这一口不知道吞下了多少病毒和细菌……”

“你们学生物的就是穷讲究。”盛朗胳膊一抬,把湿透了的T恤脱了下来,用力拧水。

正午的骄阳照在他健美的身躯上,水珠顺着紧致的肌肉轮廓往下流淌,在白净的肌肤上闪着光。

路过的游客纷纷望过来。

“我说你也含蓄点吧。”林知夏笑道,“明明知道自己身材好,卖相很值钱,就得省着来。别动不动就走光给路人看。”

“你也把T恤脱了,我给你拧一下水。”盛朗说,“穿湿衣服要感冒。”

“不要!”林知夏忙捂着胸。

“就你那二两鸡肉,亮给我看都不看。别闹,快点脱了。”

林知夏撒腿就跑:“我没你那么不要脸,光天化日脱衣服,污染小朋友的心灵。”

盛朗三步并作两步就把人给追上了,从身后将林知夏拦腰一抱,去扯他的衣服。

“非礼啦!”林知夏大笑,“这里有个变态……”

盛朗的手掌从光滑的肌肤上擦而过,一串强烈的电流窜过林知夏的后腰。林知夏的叫喊哑了火。

盛朗乘着他身躯僵硬的一瞬,把他的T恤扯了下来。

“靠——”林知夏赶忙蹲了下来。

林知夏没有盛朗那一身千锤百炼的肌肉,但是他的身躯劲瘦匀称,因为经常打篮球,也并不枯瘦羸弱。

此刻他蜷着身子,后背露出浅浅的脊骨轮廓,蝴蝶骨的线条也清秀分明。

“遮什么呀?”盛朗拧着衣服上的水,“你又不是大姑娘,谁还稀罕看你了。矫情!”

林知夏常年不见光的后背十分白净,被大太阳一照,白得发亮,像一整块羊脂玉打磨出来的——看着就想上手摸一把。

盛朗把拧干了的衣服丢在了林知夏的脑袋上:“快穿上吧。确实挺惹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想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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